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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省级行动办根据本管理方案,结合本省(区、市)情况,制定有利于工作开展和资源整合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行动启动、示范创建、健康日活动以及支持性环境建设等内容。方案中应当明确既往工作基础和工作延续,2010年工作任务和确保任务完成的工作计划。各省(区、市)指导辖区项目县(区)制订和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计划,并在国家行动办公室的指导下定期完成辖区有关工作信息的收集和评估工作。 ②行动启动。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的工作要求,到2010年底前,包括既往启动县(区),各省(区、市)累计完成30%以上县(区)的启动工作。启动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倡导与领导示范作用,动员多部门参与,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宣传“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知识和理念,为群众提供应用技能指导。 ③健康促进活动。所有启动行动的省、地市、县(区),包括在2010年新启动的县(区),应当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健康日主题或既定工作计划,至少开展2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现场活动,扩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影响。 ④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既往工作基础上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0年,要求每个省(区、市)完成新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食堂(餐厅)创建各3个。创建标准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函〔2009〕825号),各省(区、市)可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指导方案和验收标准。 ⑤能力建设。按照统一程序,对项目所在县(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慢性病健康促进知识、技能,行动启动方案和要求,示范创建和考评办法,以及生活方式行动的督导和评价办法等。 3.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管理及各级职责。在卫生部疾控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国家行动办公室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培训材料,负责省级师资培训;制订考核和评估方案,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项目地区工作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抽查考核和评估;负责撰写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效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统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项工作,指导方案制订,协调各项工作落实,组织考核与评估。省、县(区)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或相应机构负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技术培训、行动启动、示范创建和各项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开展项目县(区)工作的质量控制,逐级报送有关材料。 (2)技术保障。卫生部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组,制订项目技术方案,并对各地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 (3)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制定本省(区、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项资金179万元,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行补助,具体补助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 4.项目执行时间。项目工作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 5.项目督导与评估。卫生部组织国家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和取得的效果进行督导评估。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2次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考核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国家项目办公室。 (三)慢性病监测。 1.项目目标。掌握我国居民慢性病危险因素、主要慢性病患病的流行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确定疾病预防控制优先领域、制定慢性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评估国家卫生及相关政策、慢性病防控项目的效果提供信息。通过开展慢性病监测,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建设。 2.项目范围和内容。 (1)项目范围。在北京东城区、通州区,天津红桥区、蓟县,河北唐山市开平区、迁西县、秦皇岛市海港区、磁县、武安市、张家口市桥东区、宣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平定县、壶关县、朔城区、绛县、临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林右旗、开鲁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苏尼特右旗,辽宁沈阳市新城子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市千山区、凤城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辽阳县,吉林长春市南关区、德惠市、吉林市丰满区、集安市、龙井市,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依安县、鸡西市梨树区、宝清县、大庆市大同区、桦川县,上海卢湾区、松江区,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徐州市云龙区、苏州市吴中区、张家港市、金湖县、响水县,浙江杭州市下城区、奉化市、桐乡市、安吉县、金华市婺城区、遂昌县,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庆市大观区、天长市、巢湖市居巢区、蒙城县、泾县,福建三明市梅列区、惠安县、建瓯市、永定县、宁德市蕉城区,江西南昌市东湖区、武宁县、赣州市章贡区、龙南县、上高县,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沂源县、枣庄市薛城区、烟台市芝罘区、蓬莱市、高密市、莱芜市莱城区、莒南县,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洛阳市吉利区、新安县、滑县、辉县市、唐河县、睢县、信阳市浉河区,湖北武汉市江岸区、黄石市黄石港区、宜昌市伍家岗区、谷城县、云梦县、天门市,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浏阳市、常德市武陵区、平江县、郴州市苏仙区、洪江市、凤凰县,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南雄市、四会市、五华县、汕尾市城区、云浮市云城区,广西宾阳县、柳州市柳北区、桂林市秀峰区、合浦县、凌云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定安县,重庆万州区、大足县,四川成都市青羊区、彭州市、攀枝花市仁和区、资中县、西充县、汉源县、康定县、越西县,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湄潭县、玉屏侗族自治县、施秉县、独山县,云南玉溪市红塔区、通海县、广南县、勐腊县、祥云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墨竹工卡县、米林县、乃东县、江孜县、陕西铜川市王益区、眉县、华阴市、洛川县、汉阴县、景泰县,甘肃天水市麦积区、张掖市甘州区、敦煌市、临潭县,青海西宁市城中区、平安县、门源回族自治县,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卫市中卫城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和县、莎车县、和田县、新源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等162个监测点开展慢性病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