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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2〕5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2012年5月8日“打非治违”调度会精神,进一步细化、量化、深化我市“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市有关部门制定了重点行业(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崔永斌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办事机构,统一领导本地、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4月28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把“打非治违”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把手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调度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打非治违”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重点任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已将《通知》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办也将该《通知》转发至市有关部门,市安委会印发了《邯郸市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突出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水利、特种设备和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调度、举报、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到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市、区)、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打非治违”工作负总责。市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业务指导和工作推动,同时还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督导检查搞好对接。各级各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强大的执法队伍,集中5个月时间,迅速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潮。市安委会成立的10个综合督查组,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每月要利用不少于一周的时间深入分包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市安委会10个综合督查组要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市安委会10个综合督查组每月28日前要将本单位“打非治违”进展和督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023115 联系人:谭澍凯 邮箱:anban3023115@sina.com 附件:1.邯郸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3.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4.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职业健康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 5.公安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6.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7.工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8.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9.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0.商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1.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2.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3.水利设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4.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5.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廉政和巡视方案 16.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闻宣传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邯郸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永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海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杰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王保世 市公安局副局长 齐静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付湘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洪彬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友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