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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打非冶违”专项行动的意义作用,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联动执法。各单位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强化督查督办。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检查督查制度,对本地的商场、超市、农贸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市商务局将于5月下旬调度此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附件11: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市工商局) 一、主要内容 (一)严把准入关,确保市场主体合法。各县(市、区)工商局要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别是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程序。新申请登记注册的,提交材料必须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涉及到前置行政许可的登记事项,必须办理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严把年检、验照关口,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在年检、验照工作中,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各类企业、个体户的前置行政许可进行重点审查, 对于年检、验照中发现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动。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区、校园周边、车站码头、集贸(专业)市场等无照经营比较集中或容易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清查。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市场巡查和摸排力度,强化宣传,动员群众监督举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要依法及时查处。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三是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对发现的属于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无证经营要及时抄告对方;对相关许可部门因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失效而要求吊销营业执照的,要依法及时办理。四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对无照经营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巩固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无照经营的土壤,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无照经营不反弹,努力实现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深入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行动。进一步落实“源头断黑、举报挖黑、激励除黑”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明确网络运营商的社会责任,严格网络业务办理,将信息流量监控常态化、制度化,为从信号源头发现线索和断网提供保障,将疑似黑网吧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发现的黑网吧要坚决查处取缔,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强化社会监督举报;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为查处取缔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四)完善“三项制度”,抓好机关自身安全。一是负责机关自身安全的机构或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研究制定三项制度标准,使其覆盖到每个工作环节。二是组织机关消防、保卫、车辆管理、档案、机房等重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实施有效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