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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邯郸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5-16
【实施时间】 2012-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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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形式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

  1.成立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贵有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石晓峰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一大队队长

  李俊杰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2.由市安全监管局干部及专家组成2个执法队:

  第一执法队:石晓峰、王军涛,专家2人

  第二执法队:李俊杰、刘国富,专家2人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恒峰 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胡建华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处长

  郑仲有 市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

  2.由市安全监管局干部及专家组成2个执法队。

  第一执法队:胡建华、顾新江、徐杰兵,专家3人

  第二执法队:郑仲有、赵耿辉,专家2人

  (三)冶金建材。

  1.成立冶金、建材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 顺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景富  市安全监管局冶金建材处负责人

  2.由市安全监管局干部及专家组成1个执法队。

  执法队成员:张景富、杜书生、张伟,专家2人。

  (四)职业健康。

  1.成立职业健康 “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许 雷  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解建海  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2.由市安全监管局干部及专家组成1个执法队。

  执法队成员:解建海、吴现朝、康晓斌,专家1人。

  (五)综合监管。

  1.成立综合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钟长春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玉为民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处长

  刘青山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二大队队长

  2.由市安全监管局干部及专家组成2个综合监管执法队。

  第一执法队:玉为民、李存功、郭东斌,专家2人

  第二执法队:刘青山、裴连营、杨金峰,专家2人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完成“打非治违”工作任务。执法队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高度负责,严格按照方案,逐项开展执法检查,该检查的环节必须检查到位,该检查的内容不能漏项,按时完成对规定数量企业的检查、复查和隐患销号。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于检查到的每个企业,市安全监管局或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下达执法文书,监督企业按期整改到位。按照“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原则,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罚必罚、高限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重罚。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执法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服务执法。将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信息报送。在“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于每月25日前,将月工作总结特别是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数量、名单、停产停业和关闭取缔进展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每半月发1期简报。各执法队每周五17时前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报送本周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附件5:

  
公安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市公安局)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转作风、严监管、保平安”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非治违”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成立了全市公安系统 “打非治违”活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保世任组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何世武、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建平、经文保支队副处长闫振东、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高士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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