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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五、时间安排 开展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2012年5月20日前)。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完成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2年5月20日-10月20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计划与工程处牵头,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现场开展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动。对非法建筑施工项目及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0月20日-10月31日)。对集中执法阶段查处的非法建筑施工项目的数量及处理、处罚情况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对整个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意义,把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好本辖区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执法专项行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严厉打击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加强对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查处。 (四)完善制度,巩固成果。要通过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回头看、反复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 附件9: 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应重点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必须要求主办单位提供有关安全许可证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严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以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经营“十严禁”》要求,指导行政区域内各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演出、印刷、书店等场所,将“十严禁”制度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悬挂,强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守法、安全经营意识。加强对经营业主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水平。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保持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书面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三)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重点,切实维护文化市场和谐稳定。要深入落实《邯郸市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确保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完善日常值班、举报案件受理等工作制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信息反馈,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按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妥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广新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国强副局长担任。要牢固树立属地管理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责任、措施、任务,确定打击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重点部位,集中人员、集中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