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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邯郸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5-16
【实施时间】 2012-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1页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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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必须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罚必罚、高限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重罚。

  (三)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一案一审”。每个案件,现场执法人员要召开集体讨论会,确认隐患和问题,确定法律适用条款,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案件处理意见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1号令规定,逐级审核审批。

  (四)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隐患销号。按照“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针对发现的隐患,向当地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意见》,发现重大隐患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特别意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情况。市旅游局每周向市安委会报告执法情况,每半月发一期简报。每周五向市安监局协调处抄送本周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六)增强大局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执法各项规定,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讲方法、讲政策,将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5: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廉政和巡视方案

  (市安全监管局)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安监局组织的执法队。

  二、检查时间

  从5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赵恒峰 驻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

  组员:董明慧 驻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王振安 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尚文泉 市安全监管局法规处负责人

  四、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市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执行《十个严禁》、局《党风廉政若干规定》情况;在专项行动中对被检查单位的执法帮扶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凡是下企业的执法队,都要向被检查企业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卡》,被检查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将《行政执法监督卡》交市局监察室。

  (二)检查组随机抽查被检查过的企业,与被检查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对执法检查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未被抽查到的企业,将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征求他们对执法队的意见。

  (四)调阅抽查执法检查队的有关执法资料。

  (五)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每月向市局监察室反馈市局执法队的廉政和执法工作情况。

  (六)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每个执法队向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上报执法廉政工作情况。

  六、违纪违规处理

  廉政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执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核查,并及时向局汇报,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邮址:邯郸市高开区文明路3号

  邮箱:hdsajjjw@163.com

  电话:8065211

  联系人:董明慧

  

  附件16: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闻宣传方案

  (市安全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新闻报道要做到主体鲜明、反响强烈,增强宣传效果,确保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通过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对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执法行动期间,邯郸日报、邯郸晚报、邯郸电视台、邯郸广播电台等市级新闻媒体每周至少刊登(播发)两条“打非治违”新闻信息。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办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闻宣传组,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新闻宣传活动。市安委办向有关媒体提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邯郸日报、邯郸晚报、邯郸电视台、邯郸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要明确专人,积极参加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闻宣传报道。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闻宣传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潘 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阎金明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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