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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主城区城市街道、107、106、309国道,311、313、315、234、222省道,以及平涉线、涉左线等主要景点山区道路;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城市区大型货车、七座以上面包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停车,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旅游客车无证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运车辆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应当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场所进行检查。 (三)爆炸物品。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区,爆炸物品以及厂矿企业民爆物品等监管,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要及时妥善安全处置。对于收缴的炸药要及时销毁,防止发生自燃自爆。 四、整治措施 (一)整治城市和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信号通行、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影响城市和县城区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交警支队) (二)整治主城区和国省道干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解决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小面包车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运车辆未按期安检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交警支队) (三)整治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秩序。加强乡村道路尤其是事故多发点段的巡逻管控,开展查纠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排查并督促货运车辆按期年检,解决农村道路失管失控、秩序混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交警支队) (四)突出公路客运车辆管理。全面启动市际、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重点旅游线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重点车辆核查系统,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车逐车登记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客车超员的,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超员20%以上的,依法从严处罚。(交警支队) (五)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监管,从严处罚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交警支队) (六)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在辖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要加强巡逻管控,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 (七)联合整治货车违法装载。对装载宽度超过2.5米和具有可伸缩式车身结构的商品车运输车进行专项整治,对存在加长、加宽等非法改装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报注册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时重点查验。(交警支队) (八)从严监管客货运输企业。结合当前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贯彻落实交通《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对两年以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客运车辆、旅游客车的运输企业,要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隐患。(交警支队) (九)整治安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排查,在交通拥堵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路危桥、临水临崖、道路交叉口、周边环境复杂路段增设完善减速提示标志、减速垄和震动减速带等设施,对缺乏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的,要制定调整和增设方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交警支队) (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结合 “牵手平安行”、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全体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牵手驾驶人,加强警民合作,动员运输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牵手驾驶人,利用微博、手机短信向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集中走访客货运驾驶人,有针对性地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交警支队) (十一)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四为全市大整治统一行动日,通过警种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线联动、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等措施,形成整治声势。支队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不少于7天的交叉互查,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大队要针对区域交通违法特点和事故规律,在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每月针对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