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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单位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单位要针对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日前报送市水利局安委会。市水利局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王志全但任。领导小组设在市水利局安委办。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开展相应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本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有效打击。各单位要在深入分析水利系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作为执法的重点,集中力量实施有效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和协调有关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督查和巡视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建立周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每周向市水利局安委办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水利局安委会将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努力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 (五)落实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必须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落实“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任务。各企事业单位是治理“三违”和排查各类隐患的主体,各单位要在大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把此次“打非治违”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以及达到的目标,全面、如实地传达到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督促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对行政区域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止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4: 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市旅游局) 一、执法方式:市旅游局与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联合执法 二、执法时间:6月10日-8月31日。 三、执法内容: (一)是否签订了《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承诺书》,并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承诺书内容。 (二)是否制定了景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了救援演习。 (三)是否建立了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培训档案。 (四)对游船、缆车、索道以及大型游乐设备是否按要求请专门机构进行了检测,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是否经过了培训持证上岗,上岗人员是否按要求穿戴防护服(手套、鞋)。 (五)是否建立了消防巡视制度和巡视整改台账,灭火器的检测更换情况。 (六)检查山岳景区游览步道,特别是险要地段游览步道的安全防护情况、缓冲带设置情况及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七)检查景区安全提醒措施、停车疏导指挥措施。 (八)检查景区内的宾馆、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防疫情况和消防设施。 (九)检查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执法方案,全力完成工作任务。市旅游局成立副局长张恒山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执法队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高度负责,严格按照方案,逐项开展执法检查。该检查的内容不能漏项,按时完成对规定数量企业的检查、复查和隐患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