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2.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应由哪个部门处理?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3.什么是拍卖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14.什么是拍卖竞买人?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15.什么是拍卖买受人?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16.如果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应收取多少佣金?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17.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如何处罚?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8.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如何处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拍卖所得。 19.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如何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20.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处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典当业管理 1.典当业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典当业的监督管理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3.典当业的治安管理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4.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5.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6.设立典当行或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有哪些程序?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7.设立典当行或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办理时限为多长?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8.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是否可以开始典当经营活动?不可以。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经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9.商务部对典当业有哪些监督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