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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创新力度,实施品牌战略 一是优先扶持品牌企业开展技术进步。优先扶持对品牌产品核心技术的研发,以及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品牌产品,提高品牌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原始性创新能力,发挥品牌产品带动效应。二是以品牌产品带动优势产业发展。要把创品牌战略同技术进步、产品结构调整、大企业战略结合起来,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争创一批国家级品牌产品乃至国际知名品牌;规划、引导、创建区域品牌,促进产业集聚,增强产业竞争力。三是营造创品牌环境。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品牌宣传工作,更新企业的品牌观念,树立品牌意识,扩大品牌的社会影响力;要树立创建品牌先进企业典范,完善品牌奖励制度,增强企业创品牌动力;严厉打击造假活动,严处仿冒品牌产品。 四、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做强做大企业实力 通过逐步落实与完善相关政策与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特别是在相关鼓励措施上壮大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发挥其带动作用以及加大对汕头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相关鼓励措施,壮大优势产业龙头企业 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政策,优先扶持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支持名牌产品和重点项目,引导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通过清理、整合和完善各项扶持工业发展政策,落实市财政扶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突出重点,扶优扶强,集中力量扶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支持重大技改项目。同时,按照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制订产业集群发展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和集聚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汕头的民营企业是汕头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活力所在。当前汕头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压力、资金压力、生产成本压力、劳动力成本压力和结构调整压力。结合汕头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等七个行动方案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汕头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措施,重点是加强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融资服务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发展。 在市场开拓措施上:(1)外汇管理部门将对“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持续经营一定年限且无违规记录的出口企业实行灵活、快速的结汇办法;(2)国税部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试行边审边退、先退后审,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单证质押贷款业务;(3)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经贸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资助;(4)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抓紧做好欧盟REACH法规预注册,主动应对EUP指令,增强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5)研究出台政策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民营龙头企业;(6)引导本地企业在生产配套上使用地产品,实现产业链上下游间的产品对接;(7)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办展、参展,拓展国内市场,开展品牌营销策划和营运培训。 在融资服务保障措施上:(1)汕头市应尽快出台鼓励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给予倾斜,各银行业分支机构应以不低于年度信贷平均增速,单独安排小企业信贷规模;(2)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业机构对台资企业专项贷款,加大金融支持汕台经贸合作的力度;(3)建立银企保合作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将信用担保与风险投资相结合,创新担保业务;(4)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引导金融机构入驻汕头,支持股份制银行到汕头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在要素保障措施上:(1)加强电煤调度。建立电煤供应及发电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主力电厂存煤满负荷发电30天以上。(2)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引导企业移峰填谷,提高电网负荷率,降低用电成本;实施有效的错峰、避峰、轮休等需求侧用电方案,用足差别电价政策,引导企业节约用电。(3)确保成品油供应。成品油销售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做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农村重点加油站的油品供应。(4)加强运输综合协调。对中小企业铁路运力给予倾斜,提高车皮需求的兑现率,鼓励和支持优势物流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的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