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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102号
【颁布时间】 2011-12-08
【实施时间】 2011-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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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森林建设。

  在管护好现有4320万亩森林、保护好林木资源、搞好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和切实巩固造林成果的基础上,建设速丰林基地500万亩,改造低效林985万亩,新建农田林网30万亩、庭院绿化40万亩、生态林145万亩、经济林基地110万亩。

  速丰林基地建设。选择立地条件较好、造林地集中连片、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商品林经营区建设速丰林基地500万亩,其中以酉阳为中心的渝东南地区造林200万亩,以丰都为中心的渝东北地区造林150万亩,以永川为中心的渝西地区造林150万亩。

  低效林改造。都市区低效林改造强调林分结构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系统的稳定性和森林的观赏性,提高森林的景观和生态防护效能;其他地区低效林改造在保障生态防护效益的基础上兼顾经济效益,提高森林的生态防护和经济效能。采取补植、更替、抚育、调整、复壮、综合改造等措施改造低效林985万亩,其中都市区69.5万亩、其他地区915.5万亩。

  绿色村镇建设。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五化”森林生态镇和“四化一片”绿色村庄为目标,以都市区以外区县(自治县)的95个中心镇和3000个绿色村庄为重点,在路、河、库及农田周边建设农田林网,在街旁、房前、屋后、宅旁进行庭院绿化,在荒山荒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等开展造林绿化。造林总规模215万亩。

  (3)通道森林建设。

  绿化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打造好“二环十射”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和香化,配置不同的树种,形成亮丽的风景带,使其成为展示魅力重庆的重要窗口和特色生态画廊。绿化国省道及铁路沿线,创建风景宜人的流动景观线。绿化县乡村公路沿线,推动森林通道工程向纵深延伸,力争实现道路全面绿化的目标。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铁路两侧建设森林通道60.0万亩。

  (4)水系森林建设。

  通过在长江、乌江、嘉陵江、大宁河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绕区县(自治县)城区的河道两岸以及重点水源水库库周建设景观林带或防护林带,巩固库周绿化带工程建设成果,保障三峡枢纽工程的营运安全,改善市民饮用水源质量。规划建设水系森林32万亩。

  (5)苗木基地建设。

  推进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苗产业化,保障森林工程种苗需求。新建生态苗圃2.2万亩,新建绿化苗圃3万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2万亩。其中,都市区新建生态苗圃7500亩,新建绿化苗圃7400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1730亩;其他地区新建生态苗圃14500亩,新建绿化苗圃22600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18270亩。

  2.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生态林、城市公园、城市干道绿化、拆危建绿靓点、社区公园和生态修复绿化等“五个一批”工程。继续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不断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步满足“市民出门500米见绿”的需求,改造完善“两江四岸”景观效果,修复“四山”生态系统,综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主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3个,新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10个,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主城区达到4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城市生态林建设。加大环城快速路和绕城高速路的生态景观带和防护林带建设力度,在城市组团隔离带、道路转盘、节点、立交桥开敞地、城周等区域建设城市生态林,重点推进金兴大道陡溪立交绿化等8个城市森林生态林建设。

  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建设一批适合市民休憩、健身的城市郊野公园,推进渝中区牛滴路滨江公园等35个城市公园建设,使城市公园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优化,满足广大市民对公园的不同需求。

  城市干道绿化建设。对现有的城市道路绿化,要充实、完善,内扩延伸、添景提档。对新建道路要建设高标准配套绿化,增加道路绿化的纵深感,以达到道路骨架绿化效果。“十二五”期间,完成北碚区欣鑫大道绿化等62个城市干道绿化建设。

  拆危建绿亮点和社区公园建设。按照城市旧城改造和拆危建绿的总体目标,完成大坪社区公园等50个拆危建绿和社区公园建设。根据城区居民休闲活动需求,在小区内建设小公园,对旧城区原有街头绿地进行提档升级,满足“市民出门500米见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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