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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颁布时间】 2009-05-31
【实施时间】 2009-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8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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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数据逻辑模型概述
  
  rim是一个最抽象的数据概念模型,本身并无法用于表述具体的数据或含义。要实现对某域中具体健康档案数据的描述,要在rim的基础上派生和细化(演绎)为域信息模型d-mim(domain message information model)和精细化消息模型r-mim(refined message information model)。r-mim是对一个具体业务活动的数据进行规范表述的模型,例如,“注射单”具体应包含哪些项目,每个项目用什么方式表述。 d-mim是一个业务域的数据逻辑模型,该域中所有r-min都继承和依从d-rim模型,而d-mim模型又完全继承和依从rim模型。
  
  目前hl7已经开发出常用的d-mim和r-mim模型,提供给应用开发者直接使用。在数据模型的层次上,rim属于数据概念模型,而d-mim和r-mim都对应于数据逻辑模型,hl7的rim、d-mim、r-mim与数据模型的层次关系如图3-6所示。
  
  图3-5 数据模型与hl7模型之间的层次对应关系(略)
  
  hl7域信息模型d-mim
  
  d-mim 是rim的派生,它包括在特殊域(domain)中适用的经过充分扩充的类克隆(class clone)、属性和关系。类克隆是用来满足特定目的而设计的精细化的rim基础类。精细化的过程可以约束rim类的属性和关系,但不能添加rim基础类中未出现的任何属性。d-mim 是构建域中所有精细化消息信息模型(r-mim)的共同基础。
  
  对应于健康档案的数据模型来说,d-mim侧重于描述健康档案所涉及的某个域的数据模型,这个数据模型反映了某个域的数据模型全貌(如:类克隆、属性和类关系),但还不包含健康档案逻辑数据模型所需要的一些信息内容细节。
  
  hl7精细化消息信息模型r-mim
  
  r-mim是带有注释的一个或一组消息的信息内容细节,是d-mim的一个子集。r-mim表达了一个或多个层次消息描述的信息内容,它源自由r-mim入口点标示的根类。r-mim是所有其它hl7消息制品的源,这些制品可以是一组xml schema或者其他格式的消息制品。
  
  对应于健康档案的数据模型来说,r-mim描述了具体的健康档案信息,r-mim所描述的逻辑模型可以用于指导进一步的数据库设计。
  
  (二)数据模型域
  
  通过继承数据概念模型建立相应的数据逻辑模型时,需要根据健康档案的信息内容划分出不同的域,先建立反映一个域的信息模型d-mim,然后再细化并生成描述具体信息内容的信息模型r-mim。
  
  对应于健康档案的信息内容,将健康档案数据模型对应的域划分成五大业务域组和31个子域,如表3-1所示。
  
  表3-1 健康档案的数据模型对应的子域
  
  

域分组

各子域

1 儿童保健

01 出生医学登记

02 新生儿疾病筛查

03儿童健康体检

04体弱儿童管理

2 妇女保健

01 婚前保健服务

02 妇女病普查

0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04 孕产期保健服务与高危管理

05 产前筛查与诊断

06 出生缺陷监测

3 疾病控制

01 预防接种

02 传染病报告

03 结核病防治

04 艾滋病综合防治

05血吸虫病病人管理

06 寄生虫病病人管理

07 职业病报告

08 职业性健康监护

09 伤害监测报告

10 中毒报告

11 行为危险因素监测

12死亡医学证明

4 疾病管理

01 高血压病例管理

02 糖尿病病例管理

03 肿瘤病例管理

04 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

05 老年人健康管理

5 医疗服务

01门诊诊疗

02 住院诊疗

03 住院病案首页

04 成人健康体检


  
  数据模型的域在整个健康管理过程中并不是独立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如“出生医学登记”将产生“预防接种”服务;“传染病报告”的信息可来源于“医疗服务域组”、“疾病管理域组”、“儿童保健域组”或“妇女保健域组”的卫生服务活动所产生的信息。数据模型域如图3-6所示。
  
  图3-6 数据模型的域示意图(略)
  
  1. 儿童保健域组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专业公共卫生的范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作为辖区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
  
  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为0-18岁儿童。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等。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为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及青春期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接种、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内容。
  
  2. 妇女保健域组
  
  做好妇女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到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机构如妇幼卫生处等,负责分管妇幼卫生工作。各级妇幼卫生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保健科等科室和厂矿企业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妇女保健工作的执行。
  
  妇女保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推广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卫生学调查,提出妇女劳动保护和卫生保健的建议,并督促实施以及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含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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