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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颁布时间】 2009-05-31
【实施时间】 2009-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公共卫生信息是指与居民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保健等业务数据。
  
  时序档案信息是指对与患者相关信息(包括临床就诊数据、疾病控制与管理数据等)建立的索引信息,此外还根据业务流程或预定义的规范对业务信息进行相关处理。
  
  4. 数据交换服务
  
  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中,数据交换服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功能。平台需要从医疗机构获取各种基础的业务数据,这些数据的获取都是通过平台提供的数据交换服务来完成的。
  
  数据交换服务至少要提供如下的一些功能:适配器管理功能、数据封装功能、数据传输功能、数据转换功能、数据路由功能、数据推送功能、数据订阅发布功能和传输监控等。
  
  5. 数据调阅服务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从医疗机构中采集数据,并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后存入数据中心,这些过程只解决了数据怎么来、怎么存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怎么用的问题,这就要求平台提供相应的数据利用方式来为医疗卫生人员提供服务。这些数据利用的方式包括:数据调阅、业务协同、辅助决策等,其中业务协同和辅助决策可以被看成是在平台加载的应用系统,而数据调阅因其通用性和安全性要求则被视为平台的基础功能给予提供。数据调阅服务是为医疗卫生人员提供的一种基于web方式安全的访问健康档案的功能。
  
  (二)互联互通性
  
  目前医疗卫生机构中存在大量处理业务的信息系统,例如:医院内的his、cis、lis、ris、pacs等系统,社区服务中心内的his、lis、chis等系统,公共卫生条线的疾控、妇幼等系统,这些业务系统被统称为基本业务信息系统(point of service,pos)。在现有条件下,要实现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新建业务系统,其二是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来与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交互。平台与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的交互能力就是所谓的互联互通性(interoperbility)。
  
  平台需要从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中获取数据,平台也向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提供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等功能。平台与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之间的交互被视为互联互通性一个应用场景。平台从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获取数据后需要内部各构件协同工作来提供对外服务,例如:注册服务构件与全程健康档案服务构件之间交互,这些平台内部构件之间的交互也是互联互通性的一个应用场景。
  
  概括而言,互联互通性是系统与系统之间进行协作的技术规范,它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指系统与系统之间能够进行数据交换,即消息层互联;第二个层面是指系统能够认识并准确理解被交换数据的含义并且按照预期操作进行,即语义层互通。
  
  互联互通规范主要包含两大类内容,其一为描述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应用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之间的交互接口,被称为健康档案互联互通规范;其二为描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内部各构件之间的协作行为,被称为平台互联互通规范。
  
  二、数据来源模式
  
  (一)孤岛数据
  
  孤岛数据是指那些不能相互共享利用、孤立的、分散的业务数据。根据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信息化的现状,可以看出多数的医院内部信息系统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从而也就产生了相应的孤岛数据。典型的孤岛数据有:
  
  1. 社区健康档案系统数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使用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大多数是为该社区的居民建立个人基本健康档案,一旦建档完成后就保存在本地的服务器上,绝大多数的建档档案数据独立存在于本社区内,既没有被临床诊疗相关的业务系统“激活”,也没有被上级机构所采集共享以实现跨社区的联动。该系统完全为建档而建档,建好的档也就成为“死档”,没能体现应有的利用价值。
  
  2. 医院信息系统(his)数据
  
  his系统一般是当前医院首先建设的信息系统,主要是为实现以收费为中心的医院内部信息管理,早期建设的his系统也是完全独立于医院内部,与医院外的业务系统无任何联动,有的甚至与医院内部其他信息系统(如lis、cis等)也毫无关联(因为往往同一家医院his、lis、cis的开发分别由不同的开发商承担,医院难以协调开发商对多系统进行整合)。
  
  3. lis数据
  
  lis是相对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系统,每家医院独立使用这套系统,lis数据仅存在于本医院内部,当病人跨院就诊时,往往需要重新检验,造成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的浪费,往往这也是造成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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