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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颁布时间】 2009-05-31
【实施时间】 2009-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1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图6-3 平台横向分级部署模式图(略)
  
  如上图所示,整个系统部署卫生局管辖范围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网络以网络服务提供商如电信、广电等isp提供的专用vpn网络为基础,以卫生信息中心为中心节点,各医疗卫生机构为分支的星型结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这些接入点有条件可以拉专线实现,可以通过adsl宽带使用vpn接入设备转接。
  
  医保专线接入到中心,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用。
  
  数据中心主要部署交换平台等公用类和管理类的系统,数据中心还将部署网站,短信平台等公共应用平台。
  
  各医院部署内嵌省、市、区医保险接口的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等等,通过交换平台实现与数据中心和其他系统的联网。
  
  各社区服务中心部署内嵌省、市、区医保险接口的社区his系统,社区医生工作站,健康档案等等。社区服务中心通过交换平台实现与数据中心和其他系统的联网。各社区服务站原则上不部署任何系统不存放任何数据,其通过vpn网络只是作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个应用终端,不部署任何应用,通过直接连接数据库使用专门为社区服务站开发的集成收费、诊疗、取药、健康档案等功能为一体的全科医生工作站。
  
  
第四节 其他应用模式

  
  通过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还可以构建各种专项的业务信息系统,如全地区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计划免疫信息系统,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干部保健信息系统等等,这些应用都是对健康档案数据和业务体系应用的子集。
  
  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各种增值业务服务,在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建立远程挂号系统,远程医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远程医学护理系统等等,通过这些应用的开发和使用,更加充分地发挥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作用,从而构建现代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七章 附录

  
  
第一节 缩写

  
  (1)ehr:electronic health records,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2)emr: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电子病历记录
  
  (3)phr:personal health record,个人健康记录
  
  (4)chis:community health information system,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5)chss: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system 社区卫生服务系统
  
  (6)his: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医院信息系统
  
  (7)cis: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临床信息系统
  
  (8)lis:laborary information system,实验室信息系统
  
  (9)pacs: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
  
  (10)ris:radioiogy information system,放射信息管理系统
  
  (11)pos:point of service,基本业务信息系统
  
  
第二节 主要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2002年10月
  
  (2)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02年4月
  
  (3)卫生部《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功能规范》2006年11月
  
  (4)卫生部《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06年12月
  
  (5)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基本理论框架
  
  (6)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和标准》(试行),2009年5月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5月
  
  (8)《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2月
  
  (9)《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支撑平台技术指南》(试行),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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