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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102号
【颁布时间】 2011-12-08
【实施时间】 2011-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2011〕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目录

  


  一、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动预防体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2.实施主体功能区分类管理

  3.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4.严格环境准入

  5.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经济

  6.推行清洁生产

  7.强化开发区污染防治

  8.建设环保模范城市体系

  (二)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1.森林重庆建设

  2.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3.绿化长江行动

  4.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6.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7.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恢复

  8.生态建设示范体系建设

  (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水污染防治

  2.大气污染防治

  3.噪声污染防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5.土壤污染防治

  6.辐(放)射安全保障

  7.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

  8.统筹城乡环保试点建设

  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四、工程措施及投资估算

  (一)重大工程及投资估算

  (二)实施效果预测

  五、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

  (一)完善综合政策措施

  1.实施严格的减排目标责任制

  2.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制定和完善生态环保地方法规

  4.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5.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先进适用技术

  6.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二)建立长效机制

  1.完善综合决策和齐抓共管机制

  2.强化工作考核制度

  3.加大投入力度

  4.增强科技产业支撑

  5.促进全民参与

  6.加强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

  六、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资金筹措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配合协调

  

一、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将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环保“四大行动”为抓手,以保障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建设迅猛推进,环境质量大为改观,“十一五”规划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实现,规划任务全面完成。

  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发展方式迅速转变。我市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倒逼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一批总量减排重大工程,“十一五”期间关停40万千瓦小火电、700万吨小水泥、350万吨小钢材、550万吨小煤窑等落后产能,环保搬迁113户重污染企业,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技术革新,引进了一批低污染、高产出的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加快传统制造业向新型低碳制造业转型,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降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与2005年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82%和14.05%,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85.60%和77.28%。

  生态建设迅猛推进,景观生态焕然一新。我市以“森林重庆”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苗木基地和长江两岸绿化工程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同时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全市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1577万亩,天然林管护3582万亩,完成三峡水库库周造林绿化和基本农田建设8.82万公顷,库周绿化屏障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森林覆盖率由31%提高到3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1.6%提高到36.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5.97平方米增加到10.57平方米,主城区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其余区县(自治县)创建成国家级园林县城2个、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区)21个。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32.8平方公里,建成58个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幅员面积比例达10.8%。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雏形基本形成,全市生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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