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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五、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建立“危急值”评价制度。 (二)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 六、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噎食、窒息、自杀、暴力攻击、擅自离院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评估有跌倒、坠床、噎食、窒息、自杀、暴力攻击、擅自离院等风险的高危患者,要主动告知上述危险,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有跌倒、坠床、噎食、窒息、自杀、暴力攻击、擅自离院等意外事件的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工作流程。 (三)有防范和处置精神科常见意外事件的相关培训和演练,工作人员熟知并能实施。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一)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二)实施预防压疮的护理措施。 八、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有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并让医务人员充分了解。 (二)有激励措施,鼓励不良事件呈报。 (三)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对重大不安全事件要有根本原因分析。 九、患者或家属(监护人)参与医疗安全 (一)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或其家属(监护人)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二)主动邀请患者或其家属(监护人)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如身份识别、采取约束隔离等保护性措施、药物使用等。 (三)主动邀请患者家属(监护人)参与防止非医疗因素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活动(防自杀自伤、防擅自离院等)。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一)有医院、科室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医院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质量管理工作,履行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 (二)有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体系,包括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与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三)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 (四)建立医疗风险防范确保患者安全的机制,按照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不隐瞒和漏报。 (五)医院、职能部门、各临床与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人员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通过适宜质量管理改进的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并做好质量改进效果评价。 (六)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参与能力。 (七)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制订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目标与评价改进的效果提供依据。 (八)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职能部门应定期与不定期对非自愿住院患者进行“住院”适宜性检查与评价,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三、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院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二)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按照规定报批。 (三)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降低医疗技术风险。 (四)开展科研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照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实行全程质量管理,充分尊重患者或其家属(监护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