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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六、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满足医院功能任务要求。开展肝功能衰竭的血液净化技术(人工肝)等项目应获省级卫生行部门批准。 (二)收治hbv、hiv感染患者有明确定义和范围,有质量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理预案,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三)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完整的监测记录与应急管理预案。 (四)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用器材。 (五)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六)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七)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重点是定期对血液透析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处理和血液透析充分性评价,促进持续改进。 十七、疼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可选) (一)实行疼痛治疗医院与医师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诊疗科目及医师资质;医院规定疼痛治疗服务的范围。 (二)依据服务范围,建立疼痛评估、疗效评估与追踪随访等相关制度,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三)依据服务的范围,为患者提供疼痛知识教育,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四)有疼痛治疗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与风险防范程序,有相关培训教育。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疼痛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八、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部门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二)加强药剂管理,规范采购、储存、调剂,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 (三)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 (四)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五)医师、药师、护理人员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六)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规定报告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之中。 (七)配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促进合理用药。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院药物安全性与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的结果。 十九、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二)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三)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验结果。 (四)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五)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 (六)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七)对结核病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实施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可选,结核病院必备)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比对和质量控制。 二十、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