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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急诊科设置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人力资源、设备、设施配备满足急诊绿色通道要求,实行7×24小时服务。 (二)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三)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制定大规模抢救工作流程,保障绿色通道畅通。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二)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与程序。危重患者应当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四)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服务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了解其权利。 (二)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当有记录。 (三)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四)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投诉管理 (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八、就诊环境管理 (一)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三)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四)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六)落实创建“平安医院”有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第三章 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如: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当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理人员应当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确立手术/治疗牙位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治疗牙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