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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管发[2012]16号
【颁布时间】 2012-02-09
【实施时间】 2012-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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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各岗位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完善,相关人员熟知并遵循诊疗规范提供同质化服务,规范书写诊疗文件;出具心理测量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三)有完善的开放病房管理和安全保障、知情同意、会诊转诊制度,严格掌握收治和转诊适应证。

  (四)运用国内外权威指南与有关循证医学的证据,结合现有医疗资源,制定与更新医院临床诊疗工作的指南或规范,培训相关人员,并在临床诊疗工作遵照执行。

  (五)为出院患者提供规范的出院医嘱和心理健康指导意见及预约复诊。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一、药物依赖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具有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预防医务人员执业暴露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机构人员配置满足服务需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师和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诊断的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同质化服务。

  (三)机构设备配置满足服务需要,具有供氧装备、人工呼吸急救复苏球、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消毒设施、心电监护仪、洗胃机、必备的抢救药品和设施。

  (四)业务负责人应有从事戒毒医疗3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应具备相应的心理卫生专业知识。

  (五)封闭式管理的戒毒治疗病区至少应当配备4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的保安人员。

  (六)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针对戒毒治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

  (七)对戒毒人员采取多种康复措施,包括心理康复、行为矫正、社会功能恢复等,并开展出院后的随访工作,监测复吸率。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二、公共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精神卫生预防和社区防治服务技术管理和指导部门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符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并适应当地开展公共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

  (二)建立精神卫生预防和社区防治工作质量控制组织。有质量控制方案和计划;方案和计划有定期评估和修正。

  (三)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与社区连接,指导和协助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

  (四)有对社区服务进行督导的计划、程序、标准和督导反馈,提出的意见及整改措施。

  (五)有社区精防人员培训计划和家属或患者健康教育计划,并在防治工作中遵照执行。

  (六)组建有社区应急医疗处置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后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设立有应急医疗处置专用电话。有及工作方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有公共精神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资料管理制度、质量评估制度,持续改进制度等),相关人员熟知并遵照执行。

  十三、司法精神医学服务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执行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具有机构和人员法定资质。在登记核准的项目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作;有能力评价机制。

  (二)设备设施符合基本配置标准,收费和文书书写符合司法部相关管理规范。

  (三)执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质量评价。

  (四)有完善的司法鉴定内部管理制度、流程与持续质量改进的制度,有检查、评估、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

  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部门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二)加强药剂管理,规范采购、储存、调剂,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

  (三)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

  (四)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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