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5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和《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4.4支持根据数据类型将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数据存放在合适的存储设备上,满足医生对影像和信息的实时需求;

  4.5提供标准的dicom光盘刻录功能,支持对存储数据进行刻录保存;

  4.6支持不同影像存储服务器之间的自动转存功能。

  5.影像管理和查询功能

  5.1采用数据库方式管理影像及数据;

  5.2支持多种方式查询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诊疗卡号、住院号、检查号、id号、检查科室、检查医生和影像设备等;

  5.3支持在数据库中建立患者id号与影像内容及存储位置对照表;

  5.4支持将病人每次检查及体检的资料与图像归档;

  5.5支持按时间顺序对光盘资料进行编号归档,便于调阅及传送;

  5.6支持影像调出、转存、删除和图像迁移功能。

  6.影像处理和测量功能

  6.1支持窗宽、窗位预设,连续调整窗口准位和直方图,图像均衡、图像平滑处理和边缘增强;

  6.2支持对比度调节、正负像旋转、影像黑白反转、影像水平和垂直翻转、灰阶转换和任意角度旋转等;

  6.3支持滤波、锐化、播放和彩色绘制等;

  6.4支持roi值、长度、角度和面积等数据测量与计算;

  6.5支持数字减影、无级缩放和局部放大;

  6.6支持文字和图形标记;

  6.7查询和保存dicom头信息;

  6.8支持不同影像格式转存;

  6.9支持根据检查项目自动应用相应的预设窗宽、窗位。

  7.影像显示功能

  7.1支持读取dcmdir文件,显示并打开相关联的dicom文件;

  7.2显示多种图像文件格式,并能转换成dicom格式;

  7.3支持多屏和竖屏显示;

  7.4支持动态影像电影方式回放、逐帧漫游和冻结;

  7.5支持同屏显示多幅影像,自定义显示矩阵;

  7.6支持同屏显示同一患者在不同检查设备检查的多个动态电影图像;

  7.7支持检查模式、比较模式和打印模式的图像显示;

  7.8支持多屏显示同一患者的不同序列图像或不同患者的图像;

  7.9支持同屏分格显示患者不同体位和不同设备的影像;

  7.10支持不同患者间的影像对比。

  8.胶片打印功能

  8.1支持按需打印;

  8.2支持所见即所得打印排版,排版可长期保存及调用;

  8.3支持输出条形码,方便胶片发放管理;

  8.4提供胶片消耗统计功能。

  9.读片功能

  9.1提供调阅电子病历信息,阅读各种检查的影像资料,提供编辑诊断结论和审核功能;

  9.2支持使用显示器阵列,支持既能分别控制每台显示器,又能同步控制所有显示器,使各显示器的亮度和对比度调整到同一个范围。

  10.远程医疗

  10.1支持影像数据的远程发送和接收;

  10.2支持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会诊方式;

  10.3支持呈现给每位参与者的影像以同样方式表达,能够同步传送视频和音频信号;

  10.4支持同步会诊和异步会诊。

  11.报告管理

  11.1支持报告编写界面按检查项目分类显示患者列表;

  11.2提供图文报告的书写、修改、审核功能,支持权限管理;

  11.3支持记录报告修改痕迹;

  11.4支持多种类型的报告归档,如科研报告、典型病历等;

  11.5提供报告模板的编辑和修改功能;

  11.6提供报告打印功能,支持自定义打印格式。

  12.查询与统计

  12.1提供患者检查信息查询、疾病分析与统计功能;

  12.2支持检查阳性率、报告差错率统计。

  13.科室管理

  13.1支持根据排班自动为患者指定报告医生;

  13.2提供设备工作量、医生工作量统计的功能;

  13.3提供胶片消耗量以及费用信息统计的功能;

  13.4支持科室业务收入统计。

  

第十一章 临床实验室分系统


  第一条  临床实验室分系统是协助临床实验科室完成日常实验室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主要功能包括接收检验申请、自动采集或手工录入检验结果数据、审核检验结果、发送并打印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管理、质量控制和试剂出入库管理等。

  本分系统二级医院为推荐分系统,三级医院为基本分系统。

  第二条  基本功能

  1.接收检验申请

  1.1支持自动接收检验申请,自动获取包括申请科室、申请医生、申请日期、检验项目、标本类型、费用及是否急诊等检验申请信息,支持自动获取包括诊疗卡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病区、床号、入院中医和西医诊断和费用情况等患者基本信息;

  1.2支持接收健康体检检验申请;

  1.3支持手工录入或补录相关信息;

  1.4(推荐功能)支持通过读取条形码获取相关信息。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