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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5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6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和《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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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提供患者检查信息统计、疾病分析与统计功能;

  5.3提供科室业务收入统计分析的功能。

  

第十五章 重症监护管理分系统


  第一条  重症监护管理分系统是协助监护病房医护人员对监护病房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和护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主要功能包括采集、处理与存储重症患者抢救治疗护理过程中的监护信息,完成诊断、抢救、检查、处置、治疗和护理等各项工作。

  本分系统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为推荐分系统。

  第二条  基本功能

  1.转入、转出管理

  1.1提供安排床位的功能,支持预约安排;

  1.2支持门诊、急诊、手术、病区等临床科室病人转入;

  1.3提供重症患者转往病区的功能;

  1.4支持患者直接从重症监护室入院和出院;

  1.5提供重症监护室患者信息一览表,包括患者的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入院时间、入室时间、医保类别、病情(病危、病重)、护理等级、陪护和饮食等信息;

  1.6支持自动生成和查询重症监护患者登记簿。

  2.信息共享

  2.1自动获取患者的基本信息、医嘱、检查结果、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等信息;

  2.2支持向其他业务系统输出重症监护管理分系统的临床信息;

  2.3提供远程浏览功能,支持医护人员异地访问,查看全部临床信息。

  3.读取监护仪数据

  3.1自动采集床边监护设备的监护信息,支持采集频率调整、报警设置和异常采集数据修正;

  3.2支持将采集的数据自动输出到护理记录单、三测单等护理文书;

  3.3提供图表绘制的功能,包括反映病情变化的各种生命体征变化图;

  3.4支持使用便携式移动终端查询医疗记录和记录病情。

  4.医嘱处理

  4.1支持自动获取临床医生下达的医嘱;

  4.2支持按照执行时间、不同护理班次分割不同属性的医嘱,形成具体的、细化的重症护理医嘱。

  5.重症监护记录

  5.1提供重症体温表、护理记录表、医嘱执行表及重症评分表等重症监护记录的书写功能,支持出入水量自动汇总;

  5.2提供各种重症监护记录书写模板的功能;

  5.3支持以结构化的方式记录各种监护数据。

  6.打印:提供按指定格式打印各种医疗、护理文书的功能。

  7.监护过程回顾:支持结合护理记录单、检查、检验、医嘱及临床护理治疗过程文字、数据等信息回顾监护过程。

  8.检索和分析

  8.1提供根据诊断、治疗方法、体征和生理参数、手术时间等进行检索的功能,支持精确或模糊检索;

  8.2支持各种分析,如生命体征变化趋势和用药的相关性分析、治疗效果比较分析、危重评分结果趋势分析等。

  9.查询与统计

  9.1提供科室医生、护士工作量统计功能;

  9.2提供对用药情况、器材设备使用情况等统计查询功能。

  

第十六章 合理用药监测分系统


  第一条  合理用药监测分系统是协助医生、药师等临床专业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发现潜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预防药物不良反应,促进合理用药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主要功能包括自动审查医嘱、不合理用药警示、统计分析监测结果、提供医药信息在线查询等。

  本分系统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为基本分系统。

  第二条  基本功能

  1.合理用药监测

  1.1提供门(急)诊医生工作站和住院医生工作站在保存处方或医嘱时进行合理用药审查和警示的功能;

  1.2提供药房管理分系统审方、配方及发药时合理用药审查和警示的功能;

  1.3支持不合理用药审查结果列表,通过不同颜色显示警示信息;

  1.4提供分不同级别显示警示信息的功能,支持设置仅显示高级别的警示信息。

  2.监测内容

  2.1支持药物过敏审查;

  2.2支持患者用药相互作用的审查,包括新开药物之间、新开药物与当前用药之间的相互作用;

  2.3提供中草药处方审查功能,支持判断处方中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等,如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等;

  2.4提供药物剂量合理性审查功能,支持考虑老年人、儿童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年龄、体重与病情等个体因素;

  2.5支持药物与患者疾病之间是否存在禁忌证的审查;

  2.6提供重复用药审查功能,包括药品名称、药物成分以及药品类别重复的情况;

  2.7支持注射液体外配伍审查,如是否存在颜色改变、沉淀、混浊、微粒增加及酸碱性变化等不良理化改变;

  2.8药物副作用审查;

  2.9支持给药途径合理性审查,如是否存在药物剂型与给药途径不符以及药物成分不适合指定的给药途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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