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卫医政发[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4页 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

[接上页]
二、术中护理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根据不同的手术需要,选择合适的手术间进行手术,并评估手术间环境和各种仪器设备的情况。

  2.评估患者的病情、意识状态、自理能力、全身情况、配合程度、术前准备情况、物品带入情况等。

  3.术中注意评估患者的体位摆放情况、皮肤受压情况。

  4.评估手术需要的物品并将其合理放置。

  5.评估手术间的消毒隔离方法。

  (二)操作要点。

  1.护士常规检查手术室环境,保证所有电源、仪器、接线板、吸引器等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按规范化布局放置到位。

  2.运用两种及以上的方法进行患者手术信息核对,同时对患者意识和全身状况以及患者带入物品进行评估并记录;通过交谈缓解患者的紧张情绪。

  3.根据不同手术,评估并准备适合于患者的手术辅助设备、器械和敷料,按规范化布局进行各类仪器的摆放。

  4.连接各仪器,使其处于功能状态。建立静脉通路,在实施正确体位的同时,确保静脉通路、尿管等各类引流管的通畅以及电刀负极板的安全放置。

  5.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核对确认患者身份。

  6.手术体位的安置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共同完成,注意做好患者隐私的保护。

  7.手术过程中要给予患者必要的保温措施。

  8.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

  9.巡回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发现患者的不适,配合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做好各种并发症及紧急情况的抢救工作。

  10.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按照物品清点制度要求,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术毕共同查对手术器械、敷料、缝针等物品数目无误并准确记录,术中如有添加及时记录。

  11.患者出手术室前需再次评估,保证各种引流管正确连接、固定牢固、引流通畅,伤口有无渗血、包扎是否妥当、受压皮肤是否完好。

  (三)指导要点。

  指导患者熟悉手术间的环境,了解手术过程。

  (四)注意事项。

  1.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2.体位安置要安全合理,防止坠床或损伤;保护患者受压皮肤,预防压疮的发生,做好交班并记录。

  三、术后护理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了解麻醉方式、手术方式及术中情况。

  2.观察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观察伤口敷料有无渗出、引流管的类型、位置、是否通畅,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质、量,皮肤受压情况等。

  3.观察有无疼痛、发热、恶心呕吐、腹胀、呃逆以及尿潴留等常见的术后反应,并遵医嘱给予处理。

  (二)操作要点。

  1.根据患者手术和麻醉方式,采取适当的卧位。

  2.观察有无舌后坠、痰液堵塞气道等情况。

  3.连接各种治疗性管路,妥善固定,保持通畅;引流管的护理见第七章。

  4.根据需要给予床档保护和保护性约束。

  5.观察并记录病情变化。

  6.遵医嘱给药控制疼痛,增进舒适。

  7.协助床上翻身、叩背。

  8.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饮食。

  9.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进行术后康复指导,实施出院计划。

  (三)指导要点。

  1.根据病情指导患者适量活动,合理膳食。

  2.告知患者严格按医嘱服用药物,如有疑问及时与医师取得联系。

  3.指导患者及家属保护伤口、造(瘘)口及各引流管的方法。

  4.根据患者病情及手术方式,指导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四)注意事项。

  1.从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2.可运用患者经验分享、专题讲座等多种教育手段讲解术后配合的相关知识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第九章 常用监测技术与身体评估


  

  

  患者对疾病的应激反应和对机体机能障碍的反应,表现为症状与体征,护士可以据此评估患者的身体和情绪状况。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被视为人体的四大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中心静脉压、心输出量等则是监测重要器官功能的指标。它们是机体内在活动的一种客观反映,与病情、病程以及情绪变化等密切相关。由于这些体征及指标往往能够显示身体机能的微小变异,所以通过对患者生命体征、重要指标的监测以及身体评估,护士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患者的客观资料,发现病情变化,为患者的诊断、治疗提供依据,同时有效地为患者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