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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卫医政发[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

[接上页]
2.肢体制动。

  (1)暴露患者腕部或踝部,用棉垫或保护垫包裹腕部或踝部,将保护带或加压带等将腕或踝固定于床缘两侧。

  (2)根据制动目的和制动部位选择合适的制动工具。

  3.躯干制动。

  (1)选择合适的方法固定患者躯干,如筒式约束带、大单、支具等。

  (2)搬动时勿使伤处移位、扭曲、震动。

  4.全身制动。

  (1)遵医嘱使用约束物,紧紧包裹躯干及四肢,必要时用约束带。

  (2)约束时松紧适宜,手腕及足踝等骨突处,用棉垫保护;约束胸、腹部时,保持其正常的呼吸功能。

  (3)制动时维持患者身体各部位的功能位。

  (4)每15min观察1次约束肢体的末梢循环情况,约2h解开约束带放松1次,并协助翻身、局部皮肤护理及全关节运动。

  5.石膏固定。

  (1)石膏固定后注意观察患肢末梢的温度、皮肤颜色及活动情况,评估患肢是否肿胀,观察其表面的渗血情况。

  (2)四肢石膏固定,抬高患肢;髋人字石膏用软枕垫起腰凹,悬空臀部。

  (3)石膏未干前,不可在石膏上覆盖被毯;保持石膏清洁,避免水、分泌物、排泄物等刺激皮肤。

  (4)防止石膏断裂,尽量避免搬动。在石膏未干前搬动患者,须用手掌托住石膏,忌用手指捏压;石膏干固后有脆性,采用滚动法翻身,勿对关节处实施成角应力。

  (5)保持石膏末端暴露的指(趾)及指(趾)甲的清洁、保暖。

  6.夹板固定。

  (1)选择合适的夹板长度、宽度及固定的方式。

  (2)两块夹板置于患肢的内外侧,并跨越上下两关节,夹板下加垫并用绷带或布带固定。

  (3)观察患肢血供情况、夹板固定松紧度及疼痛等;可抬高患肢,使其略高于心脏平面。

  7.牵引。

  (1)观察肢端皮肤颜色、温度、桡动脉或足背动脉搏动、毛细血管充盈情况、指(趾)活动情况。

  (2)下肢牵引抬高床尾,颅骨牵引则抬高床头。

  (3)小儿行双腿悬吊牵引时,注意皮牵引是否向牵引方向移动。

  (4)邓乐普(dunlop)牵引治疗肱骨髁上骨折时,牵引时要屈肘45°,肩部离床。

  (5)枕颌带牵引时,颈部两侧放置沙袋制动,避免颈部无意识的摆动,颌下垫小毛巾,经常观察颌下、耳廓及枕后皮肤情况,防止压疮;颈下垫小软枕,减轻不适感。

  (6)股骨颈骨折、转子间骨折时摆正骨盆,患肢外展,足部置中立位,可穿丁字鞋,防止外旋。

  (7)骨牵引者,每天消毒针孔处。

  (8)牵引须保持一定的牵引力,持续牵引并保持牵引有效。

  (9)对于下肢牵引的患者,注意防止压迫腓总神经,根据病情,每天主动或被动做足背伸活动,防止关节僵硬和跟腱挛缩。

  (三)指导要点。

  1.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使用约束物的原因及目的,取得理解与合作。

  2.指导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3.告知患者及家属不可改变牵引装置、不得去除石膏内棉和夹板,如有不适及时通知医务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根据不同的制动方法,观察患者局部和全身的情况。

  2.协助患者采用舒适体位,减轻疼痛;每2~3h协助翻身1次,观察皮肤受压情况。

  3.观察局部皮肤的完整性、血液循环情况。

  三、体位转换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病情、意识状态、皮肤情况,活动耐力及配合程度。

  2.评估自理能力,有无导管、牵引、夹板固定,身体有无移动障碍。

  3.评估患者体位是否舒适;了解肢体和各关节是否处于合理的位置。

  4.翻身或体位改变后,检查各导管是否扭曲、受压、牵拉。

  (二)操作要点。

  1.协助患者翻身。

  (1)检查并确认病床处于固定状态。

  (2)妥善安置各种管路,翻身后检查管路是否通畅,根据需要为患者叩背。

  (3)检查并安置患者肢体、使各关节处于合理位置。

  (4)轴线翻身时,保持整个脊椎平直,翻身角度不可超过60°,有颈椎损伤时,勿扭曲或旋转患者的头部、保护颈部。

  (5)记录翻身时间。

  2.协助患者体位转换。

  (1)卧位到坐位的转换,长期卧床患者注意循序渐进,先半坐卧位,再延长时间逐步改为坐位。

  (2)协助患者从床尾移向床头时,根据患者病情放平床头,将枕头横立于床头,向床头移动患者。

  (三)指导要点。

  1.告知患者及家属体位转换的目的、过程及配合方法。

  2.告知患者及家属体位转换时和转换后的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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