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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47号
【颁布时间】 2010-08-12
【实施时间】 2010-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47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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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放问卷和收回答卷
  根据商务部《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的规定,2009年3月4日,调查机关向应诉的境外生产商和申请书中列名的境外生产商发出了反倾销调查问卷,并要求其在37天内按规定提交准确、完整的答卷。在该期间内,韩国三星石油化学株式会社、三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晓星、泰光产业(株)、kp化学公司、sk油化株式会社、siam 三井pta有限公司、indorama石化有限公司、 tpt石化大众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申请延期递交答卷并陈述了相关理由。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给予申请企业适当延期。至答卷递交截止之日,调查机关收到了全部9家登记应诉公司递交的有关倾销部分问卷的答卷。
  (3)听取利害关系方的意见
  在案件调查期内,调查机关应约会见了本案申请人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厦门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化纤工业协会、部分下游聚酯企业代表、国外应诉公司三星石油化学株式会社、三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晓星、泰光产业(株)、kp化学公司、sk油化株式会社、siam 三井pta有限公司、indorama石化有限公司、 tpt石化大众有限公司的代表,听取了其对本案调查的陈述和意见。
  (4)赴国内申请企业实地考察
  调查机关于2009年6月派出调查人员赴浙江进行实地考察,召集有关国内生产企业和下游聚酯企业进行座谈,倾听各方意见,进一步了解产业状况以及案件影响。
  2. 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初步调查
  (1)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
  2009年2月12日,调查机关发出《关于参加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2009年3月4日,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期截止, 调查机关共收到有效登记材料8份,均为国外生产商/出口商。其中韩国6家,分别为:泰光产业(株)、kp化学、三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sk油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sk)、株式会社晓星、三星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泰国2家,分别为: siam三井pt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三井公司)、tpt石化大众有限公司。经审查,调查机关接受了其登记。
  按照调查机关要求,韩国泰光产业(株)、kp化学、三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晓星分别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登记应诉补充材料,就法律代理权限问题进行了澄清。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09年3月2日,调查机关成立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并于当日发出《关于成立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09年3月10日向已知的国内生产者、国内进口商发放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和《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2009年3月10日,调查机关召开应诉企业代理律师会议,发放了《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并就问卷答卷要求等进行了说明。
  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机关共收回调查问卷答卷14份,分别为国内生产者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远东石化有限公司(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翔鹭石化、绍兴远东、逸盛石化、辽阳石化、亚东石化和仪征化纤)提交的《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6份,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韩国株式会社晓星、韩国三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韩国泰光产业(株)、韩国kp化学、韩国三星石油化学株式会社、韩国sk、泰国三井公司、泰国tpt石化大众有限公司提交的《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8份。
  应调查机关要求,2009年4月22日,韩国kp化学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答卷补充材料1份;2009年4月23日,韩国株式会社晓星、韩国三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韩国三星石油化学株式会社、韩国sk、泰国三井公司、泰国tpt石化大众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答卷补充材料6份。
  2009年11月10日,调查机关向已知的国外生产者发放了《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补充问题单》。在规定的时限内,所有8家应诉国外生产者均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补充问题单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09年2月23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召开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申请》。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调查机关于2009年3月2日发出《关于召开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2009年3月10日调查机关召开了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听取了国内产业就本案的相关背景情况、提起申请的主要理由和与产业损害调查相关问题的陈述,同时国内产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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