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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佛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7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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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建物流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利用我市成为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信息化调研基地的有利条件,有效整合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港务、外经贸、税务、质监等部门的信息资源,不断完善“佛山电子口岸”的建设,使我市的通关水平和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对全市综合物流信息公用平台建设的研究和探索,加快实现综合物流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减少信息交流成本。

  3、实施产业联动。重点鼓励全市大型生产企业开展供应链物流管理,释放物流资源和进行生产流程再造。支持和引导全市年交易额亿元以上中高级批发市场物流系统的改造提升。大力发展集包件、速递、货代等业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物流服务,加快城市配送体系的建设。

  4、加大物流市场开放力度,培育大型物流企业。重点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以及5a级的大型物流企业到佛山投资兴建物流基地和物流中心。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扎根我市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力争到2010年,全市5a级物流企业达3家,4a级物流企业达5家。

  (三)加快发展会展业

  1、加强对会展业的引导、协调和服务,编制出台《关于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加快佛山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大力整合现有展馆资源,统筹展馆布局,扩大展馆组合规模,加快大型专业性会展场馆的建设,加速改善交通、酒店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商贸旅游业形成联动。

  3、加强与广交会等国家级综合展会的联系,发展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会展与国家级或国际级行业峰会同步举行,重点培育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品牌会展。

  4、建设佛山会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设立佛山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会展业的扶持力度,使我市逐步成为具有特色的专业会展强市和行业信息发布中心。

  5、推进会展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我市毗邻港澳和cepa扩大实施的机遇,加强与国际著名展览公司合作,引入国际会展经验和品牌,培育大型会展企业,大力提高我市会展业在策划、设计、招商、展览服务等方面的水平,推动会展业的功能创新和形式创新。

  (四)提升发展商贸流通业

  1、构建与组团式城市格局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市场体系。

  2、大力推进商业结构和业态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强化《佛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种新型业态的发展,重点推进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拓宽连锁经营的业态、业种,扩大连锁经营领域;支持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迅速扩大规模和辐射范围,培育一批以佛山为总部或地区总部,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大型连锁龙头企业。

  3、依托我市著名历史文化景点,开发历史与特色文化资源,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地方特色、国内外知名的商业街或旅游商业圈。合理布局综合性大型购物中心(广场),加大对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商业企业的招商力度,引入与现代化大城市相适应的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有效提升城市品位。

  4、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农村商业。为适应不同的消费群体,积极推进连锁经营向社区和乡村纵深发展,促进中心城区、城镇、村居三级流通网络的建设,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5、改造提升中高级批发市场,建设具有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的品牌专业批发市场。重点结合全市旧厂房、旧物业的改造,优化市场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中高级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扶持批发市场提升服务功能,拓展市场形态,通过创新管理、技术和服务功能,开发无形市场,发展电子商务,改进交易方式,培育一批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方式现代化、交易商品标准化,具有物资集散、信息发布、价格形成、标准制定及物流服务等功能的批发市场。推广商务信息软件在批发市场的应用,支持和鼓励市场经营户进行信息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批发市场的品牌建设,以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为重点,鼓励和扶持其创立品牌,提升市场品牌知名度,形成能辐射国内外市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市场品牌。

  (五)提升发展旅游餐饮娱乐业

  1、构建大旅游服务体系,建设中国旅游强市。抓住cepa、泛珠三角合作实施和广佛轨道交通、珠三角轻铁建设的机遇,充分发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等品牌优势,加大对旅游景点的策划、包装、宣传、推介,构建全方位的旅游促销网络。发挥各区特色,细分旅游市场主题,发动各种媒体和全社会共创佛山旅游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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