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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佛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7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五)为创新型人才提供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 对在科技、研发、金融、文化、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对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级人才给予专项资助,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给予资助。重点引进海内外具有跨学科知识、跨行业经验和广阔视野的自主创新型领军式人才,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工程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鼓励国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和创业;按照全市放宽各类创新型人才入户的有关政策,简化入户手续,规划建设高品质的人才公寓,切实解决好各类创新型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与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支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家成长环境,探索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加快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创业辅导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创业者、企业家的培训。

  


  三、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

  (一)精细发展第一产业。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效益”的原则,以农业生态园区、广东省佛山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载体,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继续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逐步建立起以都市农业为发展方向,以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和观光农业为主体,以产业化为发展模式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大力发展有区位优势、适应市场需要的优质高效农业,重点发展蔬菜、花卉园艺、畜牧、水产、观光休闲农业五大主导产业。

  (二)优化发展第二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产业升级示范区、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等新型工业化载体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潜力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自主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工业经济在建设产业强市中的主导作用。

  (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推动我市第三产业全面快速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在三大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坚持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方向,通过体制创新和资源配置创新,拓展服务业的发展领域;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举,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会展三大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商贸流通、旅游餐饮娱乐两大传统优势服务业,培育发展商务、科技两大新兴服务业,努力构筑既能为发达制造业提供强大支撑,又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现代服务体系。

  


  四、优化调整工业结构,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一)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瞄准世界工业技术发展趋势,以电子信息、新型显示器件、光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新材料、无线射频等行业为切入点,大力引进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重点抓好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等主导行业的发展,巩固提升支柱产业的优势和地位;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陶瓷、纺织、金属材料加工、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和壮大汽车配件、医疗器械、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潜力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强陶瓷、纺织、水泥、玻璃等行业调整,加快淘汰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力。

  (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都市型工业。依托家用电器、陶瓷、铝型材、不锈钢等产业的行业优势,积极探索发展总部经济模式。通过大力发展行业会展、品牌经营、产品研发和营销配送,鼓励部分企业逐步将非核心的生产环节转移出去,实现生产中心和营运中心分离,利用不同区域间资源差异化寻求企业经营成本最小化,推动产业实现从产品制造为主到以技术创新、市场营销为主转变。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团工业发展定位,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在城市中心区域主要发展以工业设计、产品研发为代表创意创新产业,以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为特点的绿色制造产业,高新技术、医药及医疗器械等用地少产出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转移非优势的传统工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都市型工业,为城市化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腾出空间,推动我市工业逐步从传统工业经济向都市型工业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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