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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佛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7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4、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引进力度,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第三产业的现代化水平

  1、实施产业联动战略,优化行业结构

  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促进第一、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和外包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快从生产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大力优化商务、政务环境,发展总部经济。

  2、实施自主创新和标准化战略,促进技术管理升级

  积极推广高新技术在第三产业的应用,推进第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鼓励第三产业利用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逐步实现网上交易、电子支付和现代化管理。全面推进第三产业标准化建设。对能进行标准化生产的行业,要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对不能进行标准化生产的行业,要积极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和服务规范等制度。重点推进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科技服务和信息传输软件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承担制定地方性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承担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试点工作。加强对第三产业标准化的宣传,积极申请中国发明专利和外国发明专利。

  3、构建中央商务区,引导集聚发展

  加快中心组团交通、行政、商务、金融、文化、信息、展览等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中央商务区,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在中央商务区设立总部和技术研发中心,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进驻,使之成为我市聚集各类精英人才、发展总部经济的主要载体和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4、加强对外合作,提高发展水平

  紧紧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加快的机遇,扩大第三产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加快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加注重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研究、策划、推介和政策协调工作。创新招商方式,拓宽筹融资渠道,把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间投资放在突出的位置,重点选择引进实力强、知名度高、业态先进、管理及技术在国内国际处于先进水平的著名物流、采购、批发零售、会展、金融等企业。建立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提供市场调研、法律咨询、信息、金融和管理等服务。

  5、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坚持把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品牌与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在第三产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重点扶持一批服务范围广、带动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从财政资金、能源和土地供应、自主创新、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制定“一企一策”,推进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功能创新和服务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和《佛山市企业上市奖励实施细则》,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信誉优势、技术和管理优势,通过资本运营、兼并、重组、参股、控股和合作等方式迅速扩大企业规模,争取上市,带动行业的发展。

  (二)优化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环境

  1、加强规划引领

  认真抓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系列规划的实施和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第三产业选址用地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深化行业发展规划,提高规划在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权威性、指导性,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各区要围绕相关行业规划,突出“提高品位、前瞻发展、优化布局、体现特色”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

  2、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逐步消除三产与二产之间在土地使用、供水供电、资金融通、费用征收等方面的差别。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城乡分割等体制性障碍,重点引导民营资本投资第三产业,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实现内外资同等待遇。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坚决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等“扰民扰企”行为。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有效降低第三产业发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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