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佛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7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2页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7)工商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不一致时,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签订的独家许可合同复印件。

  (五)佛山市专利奖评审程序

  1、佛山市专利奖设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内设若干个专业(行业)评审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对各区推荐上报的参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相关专业(行业)的评审组;

  3、项目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专利金奖项目和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并将评出的拟奖项目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公众可以提出异议;

  5、评审委员会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奖项目报市政府批准。

  (六)佛山市专利奖表彰和管理

  1、每年召开一次专利奖励表彰大会,对获得佛山市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凡在佛山市专利奖评选和评审中违规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申报单位剽窃、假冒、侵犯他人发明创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佛山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证书、奖牌和奖金。

  (2)推荐单位协助他人骗取佛山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人事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3)参与佛山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9:

  
佛山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

  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加快产品技术标准升级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标准是商品全球流通的基础和国际市场竞争的焦点。推动标准的国家化和国际化,是企业夺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标准化是科技创新的平台,是优化生产、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即能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搭建桥梁,为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创造条件,也能为在国际竞争中消除技术壁垒提供支持。当前我市制造业已经从仿造和改造阶段步入创造阶段,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市级前列,形成了产业集群和技术集约优势。但在全球化大生产格局中,由于缺乏研发、品牌、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我市制造业仍处在全球生产价值链的中、低端位置,产品国际竞争力偏弱,产业国际化发展步伐较慢。因此,必须加快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通过“创新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模式,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的研制,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抢占产业制高点,提升我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是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和创新之举,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重大意义,明确目标,采取措施,确保我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技术标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支撑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佛山创造、适应国际化和提高效率”为核心,以技术标准研制为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为主体”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提高佛山市科技和经济整体实力。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增强我市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完善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探索标准化研制的创新机制,营造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投入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佛山市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帮助我市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2010年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建立较完善的企业标准化体系,每年有不少于12家的企业获得“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称号。家用电器、陶瓷、铝型材、涂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和家具等支柱产业95%以上的产品达到或直接采用国际标准的技术水平,每年获得采标标志的产品不少于100个。继续保持我市在采用国际标准的领先地位,加快本地标准国际化的步伐。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