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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商务部关于下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是否采用了技术先进、污染物产生量小的生产工艺。

  进行现场监测或从有关部门收集项目的排放数据,判断是否达标。如不能达标排放,应评估改造的技术和所需资金。

  正常排污和事故排放的积累结果。

  项目以前是否出现过污染相关事故及事故善后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因此承担的责任。

  项目是否有未解决完毕的环境赔偿事件和纠纷。

  是否有为各项设施购买的环境责任保险。

  当地一般社区情况、风俗及当地居民对环境问题的态度。

  潜在的环境及社会风险因素,包括国家、地方政策的变化、地方规划的变化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等。

  项目所在地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敏感问题。

  项目的环境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齐备、制度是否有效,以及必须改进的事项。

  是否有适当的应急预案及应急队伍。

  是否通过 iso14000 认证。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内容。

  4.1.7 其他调查

  待聘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资产情况、家庭情况及个人信誉调查,劳动力市场调查,各方面原料、配件及服务供应商市场调查。当地各种资源包括水电能源的供应及价格对企业的影响,与竞争对手比较,现行商业模式的优劣情况。

  国际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前景及政策变化,当地薪金、养老福利、税收政策的影响。

  为各种紧急环境影响下的预案所做的特殊调查。

  以上尽职调查可以单独使用,并根据不同的科目使用不同的第三方公司完成不同的调查任务,如由财务公司完成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律所完成公司结构及合同文件的尽职调查报告。调查方式也不局限于问卷式的调查,尽可能地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对其进行问卷以外调查工作,如公司的信誉、股东和高管的个人信誉,各种社会评价,以及各种合同文件的真实性等等,有利于决策层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估,减少由尽职调查报告不完善可能带来的新的风险。

  4.2 合同安全

  4.2.1 概论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经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企业合同安全管理,也称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企业“走出去”的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合同安全管理应形成如下图所示的闭环流程,并根据本行业特点、本企业业务重点以及投资对象国法律状况等具体情况进行细节调整。

  图 4‐1 合同安全管理的闭环流程

  4.2.2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企业进行合同安全管理的第一步。进行合同安全风险识别,企业应根据经验和项目(合同)具体情况,综合企业、行业、国别、项目要素等相关信息,对项目不同阶段可能涉及的风险进行罗列。例如,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的风险识别一般发生在项目意向阶段,在此阶段,企业即应根据企业和/或相关专业机构的经验以及项目已有的资料(如招标文件、项目驻在国(地)相关法律信息等),罗列出项目在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执行等不同节点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形成一份项目潜在风险清单。以海岛吹填 epc 项目为例,企业首先即应识别出作为填岛最主要原材料的海沙的可获得性即是项目可能潜在的主要风险之一。

  4.2.3 风险评估

  在风险评估阶段,企业应基于风险识别阶段形成的项目潜在风险清单,综合考虑导致风险事件的原因、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等因素,结合企业为项目所做的国别法律分析评估、项目商务和技术(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潜在风险清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逐一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分类和详细描述,对其原因、影响范围、潜在的后果等进行分析归纳,最终生成一份详尽的风险清单。

  风险清单应包括风险名称、引发风险的行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引发责任和后果、涉及部门、涉及主体、涉及业务等。例如在境外电站 bot 项目中,与项目驻在国(地)相关方签订的购电协议(ppa)是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的重要一环,因而,企业必须对项目驻在国(地)政府相关方违反购电协议下付款义务的可能性做出详尽评估,从而得出项目驻在国(地)政府相关方违反电费支付义务的可能性。

  4.2.4 风险控制

  在风险控制阶段,企业应基于风险评估形成的风险清单,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企业战略、项目成本和收益、资源的投入安排等因素,针对每项风险制定相应的缓解措施,形成风险控制表,详尽描述转嫁每项风险的策略,描述每项风险发生时所对应的措施。例如,在对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潜在债务可能性很大时,可在最终协议中要求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对此做出相应保证;如发生可(反)索赔事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发出索赔通知;极端事件(如利比亚事件)发生后,在撤离时可采取通知项目干系人、证据保全、降低损失等紧急措施;针对涉外保函提前制定中国境内止付预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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