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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4页 商务部关于下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接触食品的人员;

  厨房和餐厅的管理;

  食品的采购;

  食品的运输;

  食品的储藏;

  食品的准备/加工;

  食品的供给;

  废弃食品的处置;

  饮用水。

  4.8.3 归国后健康评价

  (1) 健康评价原则

  归国后的健康评估应依据人员的作业特点、重点考虑的风险因素,并提供评估后的健康服务。

  表 4‐7 健康风险评估表 (略)

  (2) 健康评价(低风险的作业)

  以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设计的健康问卷为主,必要时可进一步评估。

  (3) 健康评价(高风险的作业)

  以常规的医生或专业人员测试和调查为主,确定是否有心理问题或不良健康影响。

  (4) 健康审核

  管理者应对员工归国后的健康情况进行审核,以进一步衡量境外项目的健康情况和加以改善。

  4.9 财务安全

  企业应定期评估财务安全状况,明确在特定风险状况下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应当采取市场退出策略。境外中资企业的外部财务安全风险很多,这里主要阐述宏观经济方面的的财务安全管理,主要包括通货膨胀风险控制、主权风险控制、外汇风险控制、利率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风险控制等五方面内容。

  4.9.1 通货膨胀风险控制

  设置合理的调价条款:调价条款指为有效控制成本,在合同签订时对可能影响项目计价的因素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的条款。调价条款可为项目资金投入及价款结算提供依据。在设立调价条款时应将物价上涨和价格调整的风险因素具体化,避免价格调整公式中指标不全面、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或有限制性规定等。

  合理核定价差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指对可能发生的原材料、人工、设备价格上涨等引起项目投资的增加,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亦称涨价预备费。企业应充分考虑通货膨胀风险对资产价值和收益的影响,合理核定价差预备费,并动态监控、及时调整,特别是对长期投资合作项目。

  其它控制措施:通货膨胀风险的其他控制措施包括适当调节原材料储备,应对企业可能的生产成本上升;及时收回企业债权款项,防止债权贬值等。

  4.9.2 主权风险控制

  评估和监测主权风险:利用内外部资源开展主权风险评估和监测,评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驻在国(地)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际收支平衡状况,汇率、利率等金融指标表现,政府的外债结构、规模和偿债能力,政府财政状况,经济受其他国家或地区问题影响的程度,金融市场完备程度和监管能力等。企业也可参考各评级机构国家主权评级及指数等,综合衡量该国主权风险,但最终应当做出独立判断。在特定国家出现不稳定因素或可能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应及时更新对该国家的主权风险评估。在特定国家主权债务恶化时,应当提高监测频率,并制定应急预案。

  投保主权风险保险:企业可支付一定的保费将所承担的主权风险转移给承保机构。承保机构包括各国政府开办或代表政府的出口信用机构及国际多边担保机构、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

  4.9.3 外汇风险控制

  防范外汇管制风险:企业应理解和掌握相关国家的外汇外贸政策和外汇管制制度,及时了解货币兑换、资本输入输出、外汇汇入汇出等方面的限制,提前制定预案。企业可通过投保专业保险公司,转移外汇管制风险。

  协议设置外汇保值条款:企业在签署投资合同、承包合同和劳务输出合同时,可与对方协议设置外汇保值条款。例如若计价与结算都使用软货币 ,在签署合同时应明确该软货币与另一硬货币的比价,结算时,原结算价格按这一比价的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灵活运用避险衍生产品: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人民币掉期、货币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汇率风险对冲。

  谨慎选择货币币种:在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中,企业应注意调整计价结算货币和外币借贷币种,分散汇兑风险。若计价结算货币为软货币,应尽可能借贷同种货币;结算货币可采用多种货币组合,避免因单一货币结算,汇率突变带来大的损失。

  4.9.4 利率风险控制

  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企业在充分考虑投资规模、资金占用时间、利率高低及其走势、偿债压力、对方付款条件等基础上,应合理选择融资渠道,避免融资渠道单一化。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小利率波动对企业资金成本的影响。融资渠道包括自有资金、项目预付款、银行贷款、银团联合贷款、国际专业银行信贷资金、上市股票集资、发行债券、财政拨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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