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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商务部关于下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对被保护人员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遵守贴身防护保安的指导,不能擅自离开保护圈;

  正常情况下,沿规定路线行驶,不能擅自变更路线;

  始终穿戴防弹衣和头盔;

  路途中尽量减少停车次数和缩短停车时间;

  保持队(阵)形;

  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区域或敏感地点;

  时刻保持低调,尽量不引起他人注意。

  (4) 贴身防护管理基本要求

  贴身防护管理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保安主管在得知项目人员的出行计划后,要根据最新掌握的安全信息,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路线和车辆,并安排保安人员。每次外出的时间、路线、车辆要经常变化;出行前应事先规划好可利用的应急路线。

  出发前,保安主管要召集随行保安和被保护人员,召开出行前会议,部署任务,明确分工和注意事项。

  出行计划应保密,外围随行保安只能在出发前获知具体目的地。

  车辆应编队行驶,员工车辆应处于保安车辆之间;行驶当中,编队车辆保持合适的间距,在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防止其他车辆插入。

  所有贴身防护保安都要携带便携式对讲机,不同车辆人员之间以及与主营地之间能随时共享信息。

  途中临时停车时,应尽量选择空旷或安全地点,并由贴身防护保安在周围形成保护圈。

  到达目的地前,车辆应采取绕圈的方式来防止和确认是否有车辆尾随。

  下车前先由贴身防护保安下车环视四周,确保安全后被保护人员才能下车。

  除非特殊情况,车辆停车后应至少有一名贴身防护保安负责看管车辆。

  贴身防护保安要始终跟随被保护人员左右,并注意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

  在社会活动场所,例如饭店、商场、医院等地点时,贴身防护保安要保证被保护人员始终处在其视线范围之内,一旦怀疑有危险,要立即采取相应的行动。

  (5) 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选择当地最常见的车型和车辆颜色;如需到偏远的作业地点,首选四轮驱动的越野车;

  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用于载人的车辆应优先采用防弹车;

  在车辆被攻击的情况下,防弹车是相对理想的庇护所,除非特殊情况下不要离开车辆;

  随车配备必要的工具和急救箱。

  4.3.4 物理防护

  物理防护一般采用多层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社区关系、周界栅栏、通道控制、监测系统、建筑物及围墙、门窗等。员工个人要积极了解住所、办公室位置、周围区域信息及主要的安全风险;了解物理防护配置情况,并能正确使用有关防护设施,如门禁、警报器、避难所等;定期检查住所门、窗、锁和钥匙等。

  (1) 住所

  住所防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进行住所安全介绍,使员工了解住所位置、周边区域信息和主要的安全风险等;

  对员工进行监控系统、报警、灭火器、门禁系统等物防设施使用培训;

  周界栅栏---住所周围要有合适的栅栏;

  户门---要结实牢固,配备“猫眼”和防盗链,保管好钥匙;

  窗户---朝向街道的窗口要有防盗栏或防爆膜;

  人员通道---知道通道控制情况和检查程序,如门禁;

  照明---住所内外要有适度的照明,包括应急照明;

  报警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烟雾探测器和灭火器;

  避难所---如果有人闯入,避难所能从内部上锁,以拖延时间拨打应急电话;

  电话---在主卧室有可充电的无绳电话或手机;

  手电筒---在主卧室和避难所有可充电的手电筒;

  开门前首先识别造访者并确认安全;

  接电话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

  部署保安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2) 办公室

  办公室防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进行办公室安全介绍,使员工了解办公室位置、周边区域信息和主要的安全风险等;

  对员工进行监控系统、报警、门禁系统等物防设施使用培训;

  采用适当的门禁管理程序;

  严格钥匙管理;

  严格控制前往管理层办公室和房间的出入口;

  内外部的警报系统;

  安装 cctv(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监视办公区域;

  准备好避难所;

  设置备用的独立出入通道;

  部署保安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

  (3) 通信

  通信防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谨慎对待来自陌生人的“打错电话”或主动联系的电话(包括女性);

  接电话时,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及其他社会安全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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