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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疾控发[2008]68号
【颁布时间】 2008-12-01
【实施时间】 2008-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4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 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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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
  ┗━━━━━━━━━━━━━━━━━━━━━━━━━━━━━━━━━━━━━━━━━━━━━━━━━━━━━━━━━━━┛
  
  2.3.3 事件报告及时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事件报告及时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报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事件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应报告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为准;在接报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以评估年份报告的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为总数。根据系统生成时间和接到报告的时间间隔小于2小时计算报告及时率。具体时限自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可初步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符合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时间为起点,接报时间可从电话记录、初次报告等资料获取。疫情信息可按照网络直报达到分级标准数量的最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为起点。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与卫生应急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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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标┃量化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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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接报或发现突 ┃┃┃┃┃┃┃ ┃┃ ┃ ┃
  ┃ ┃ 年 ┃ 发公共卫生事 ┃按规定 ┃报告┃一般事 ┃及 ┃较大事 ┃及 ┃ 重大事 ┃及 ┃特别重大 ┃ 及 ┃
  ┃ 2.3.3 ┃ 度 ┃件相关信息 ┃时限报 ┃及时┃件数┃时 ┃┃时 ┃ ┃时 ┃ ┃ 时 ┃
  ┃ ┃ ┃┃┃┃┃数 ┃ 件数 ┃数 ┃ 件数┃数 ┃ 事件数 ┃ 数 ┃
  ┃ 事件报 ┃ ┃总数┃告数┃率(%)┃┃┃┃┃ ┃┃ ┃ ┃
  ┃ 告及时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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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
  ┗━━━━━━━━━━━━━━━━━━━━━━━━━━━━━━━━━━━━━━━━━━━━━━━━━━━━━━━━━━━━━━━┛
  

  2.3.4 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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