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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疾控发[2008]68号
【颁布时间】 2008-12-01
【实施时间】 2008-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5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划纲要(2004-2015年)目标┃┃┃┃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急性血吸虫病人规范治疗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血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长期规划纲要》、计划、监测方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急性血吸虫病病例规范治疗率=接受全程足量治疗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数/辖区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计划、报表、总结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料;评估方案、记录、相关报表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核实统计结果。
  (5)资料来源:
  卫生相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和血吸虫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6.4 ┃ ┃ 应掌握 ┃ 实掌握 ┃ 应治疗人数(发 ┃全程足 ┃规范 ┃ ┃核实 ┃ ┃资料符 ┃资料 ┃┃
  ┃ 急性血 ┃ 年 ┃ ┃ ┃ ┃┃ ┃资料 ┃单位 ┃核实 ┃┃ ┃符 ┃
  ┃ 吸虫病 ┃ 度 ┃ 病例县 ┃ 病例县 ┃ 生急性血吸虫病 ┃量治疗 ┃治疗 ┃质量 ┃ ┃人数 ┃ 合单 ┃符合 ┃合 ┃
  ┃ ┃ ┃ ┃ ┃ ┃┃ ┃ ┃ ┃ ┃┃ ┃┃
  ┃ 病例规 ┃ ┃ (区)数 ┃ (区)数┃ 病例的总数)┃人数┃ 率 ┃ ┃ 数 ┃ ┃ 位数 ┃人数 ┃率 ┃
  ┃ ┣━━━╋━━━━━╋━━━━━╋━━━━━━━━━╋━━━━╋━━━╋━━━╋━━━╋━━━╋━━━━╋━━━╋━━┫
  ┃ 范治疗 ┃ ┃ ┃ ┃ ┃┃ ┃ ┃ ┃ ┃┃ ┃┃
  ┃ ┣━━━╋━━━━━╋━━━━━╋━━━━━━━━━╋━━━━╋━━━╋━━━╋━━━╋━━━╋━━━━╋━━━╋━━┫
  ┃ 管理率 ┃ ┃ ┃ ┃ ┃┃ ┃ ┃ ┃ ┃┃ ┃┃
  ┣━━━━━┻━━━┻━━━━━┻━━━━━┻━━━━━━━━━┻━━━━┻━━━┻━━━┻━━━┻━━━┻━━━━┻━━━┻━━┫
  ┃备注: ┃
  ┗━━━━━━━━━━━━━━━━━━━━━━━━━━━━━━━━━━━━━━━━━━━━━━━━━━━━━━━━━━━━━━━━┛
  

  1.7.1 病媒生物监测完成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病媒生物监测完成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常见虫媒和常用药物抗药性等监测情况。
  目前抗药性监测主要媒介是苍蝇、蚊子和蟑螂,随着工作的开展适度增加种类。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病媒生物监测完成率=病媒监测任务完成数/病媒监测计划完成总数×100%
  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数/当年计划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计划、方案,各类病媒生物消长和抗药性监测等相关记录、报表、总结、报告等资料;评价病媒生物监测点的设置、掌握各类病媒生物消长规律和抗药性、监测覆盖病种、标本采集等情况。省级评估中抗药性监测参照本说明1.7.4市级病媒抗药性监测要求开展,并资料完整。
  (5)资料来源:
  爱卫会除害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虫媒、消杀、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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