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疾控发[2008]68号
【颁布时间】 2008-12-01
【实施时间】 2008-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8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性相关疾病 ┃┃ ┃ ┃ ┃ ┃ ┃ ┃ ┃ ┃ ┃ ┃┃ ┃ ┃
  ┃┣━━╋━━━╋━━━╋━━━╋━━━╋━━━╋━━━╋━━━╋━━━╋━━━╋━━━╋━━╋━━━╋━━━┫
  ┃规范处置┃┃ ┃ ┃ ┃ ┃ ┃ ┃ ┃ ┃ ┃ ┃┃ ┃ ┃
  ┃┣━━╋━━━╋━━━╋━━━╋━━━╋━━━╋━━━╋━━━╋━━━╋━━━╋━━━╋━━╋━━━╋━━━┫
  ┃指数┃┃ ┃ ┃ ┃ ┃ ┃ ┃ ┃ ┃ ┃ ┃┃ ┃ ┃
  ┣━━━━━━┻━━┻━━━┻━━━┻━━━┻━━━┻━━━┻━━━┻━━━┻━━━┻━━━┻━━━┻━━┻━━━┻━━━┫
  ┃备注: ┃
  ┗━━━━━━━━━━━━━━━━━━━━━━━━━━━━━━━━━━━━━━━━━━━━━━━━━━━━━━━━━━━━┛
  
  1.7.3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人个案调查率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1.7.3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个案 ┃达国家监测方案要求,方案无要求 ┃┃┃┃
  ┃调查率 ┃≥8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人个案调查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相关疾病防治方案、计划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某病个案调查率=某一病种个案调查数/该病种监测方案规定调查病例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应开展监测病种的监测方案,核查方案执行情况;查看某一病种的个案调查相关的记录材料,计算个案调查数;根据网络直报核实病例数,计算个案调查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虫媒、消杀、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等有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7.3虫 ┃ ┃当地发生的 ┃开展个案调 ┃当年发生的 ┃开展个案调 ┃个案调 ┃ 有标准个案调 ┃
  ┃媒及自然 ┃年度 ┃┃┃┃┃┃┃
  ┃ ┃ ┃ 病种数┃查的病种数 ┃ 病例数┃查的病例数 ┃ 查率 ┃ 查表病种数┃
  ┃疫源性疾 ┃ ┃┃┃┃┃┃┃
  ┃ ┣━━━╋━━━━━━╋━━━━━━╋━━━━━━╋━━━━━━╋━━━━╋━━━━━━━━┫
  ┃病个案调 ┃ ┃┃┃┃┃┃┃
  ┃ ┣━━━╋━━━━━━╋━━━━━━╋━━━━━━╋━━━━━━╋━━━━╋━━━━━━━━┫
  ┃查率 ┃ ┃┃┃┃┃┃┃
  ┣━━━━━┻━━━┻━━━━━━┻━━━━━━┻━━━━━━┻━━━━━━┻━━━━┻━━━━━━━━┫
  ┃备注:┃
  ┗━━━━━━━━━━━━━━━━━━━━━━━━━━━━━━━━━━━━━━━━━━━━━━━━━━━┛
  

  1.7.4 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1.7.4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有抗药性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按照国家监测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或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数/当年应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总数×1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