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疾控发[2008]68号
【颁布时间】 2008-12-01
【实施时间】 2008-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2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 ┃ ┃省 ┃市 ┃县 ┃
  ┣━━━━━━━━━━━━━╋━━━━━━━╋━━━━╋━━━━╋━━━━┫
  ┃特定人群安全套使用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女性商业性服务工作者安全套使用情况,旨在评价对于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实施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暗娼安全套使用率=接受调查的暗娼在过去12个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报告使用了安全套的人数/调查的暗娼总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从综合监测或专题调查中获得,查阅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调查必须询问被调查者以下问题:在过去12个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是否使用了安全套,并有统计结果;调查结果按居住分布(城市或农村)分类、分年龄计算。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开展 ┃ 接受调 ┃被调查者在过去12个 ┃ ┃调查结果 ┃小于 ┃大于或 ┃ ┃
  ┃ 1.3.6 ┃ 年 ┃┃ 调查 ┃ 查的┃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 ┃使用 ┃ 是否按 ┃25岁 ┃等于25 ┃资料 ┃
  ┃ 特定人 ┃ 度 ┃ 数据来源 ┃┃ ┃┃ ┃ ┃ ┃┃ ┃
  ┃ ┃ ┃┃ 的区 ┃ 暗娼┃业性行为时报告使┃比例 ┃ 照分类 ┃组比 ┃ 岁组 ┃质量 ┃
  ┃ 群安全 ┃ ┃┃ 县数 ┃ 总数┃用了安全套的人数┃ ┃ 计算? ┃ 例 ┃ 比例 ┃ ┃
  ┃ 套使用 ┃ ┃┃┃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3.7 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纵向比较有控制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艾滋病感染者动态监测工作落实程度。
  特定人群指:暗娼、注射吸毒人群、男男性接触者、性病门诊就诊者及孕产妇等。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特定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的人数/特定人群中参加艾滋病病毒检测的人数×100%
  应按特定人群的类型分性别和年龄组分别计算。年龄组:<25岁和≥25岁组。
  (4)资料收集方法:
  从监测或专题调查中获得,查阅考核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相关资料完整、可信视为开展。核实考核年度感染率与近3年平均感染率比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