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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12-04-12
【实施时间】 2012-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6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0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接上页]
(8)课题牵头单位建立起不少于15人的专职研发团队和技术合作组织,新增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20人以上。

  3、重点研究内容

  开展各类数控刀架可靠性技术研究与综合性能测试,完善产品功能与性能,提高质量稳定性,形成系列化产品。开展各类数控刀架与主机的适应性,使用工况与产品寿命及可靠性的关系,开展与进口同类刀架产品的实际工况对比试验(包括精度、速度、载荷、噪音、寿命、可靠性等),形成对比试验及改进设计报告,改进设计应在刀架新产品上得到应用。

  4、实施期限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5、课题设置及经费要求

  拟支持2项课题研究。中央财政投入经费主要用于应用示范关键技术研究、数控刀架产品的实际性能测试与对比试验等。自筹与地方配套资金合计数与中央财政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2:1,其中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经费的20%。

  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方式:前补助。

  6、申报条件

  课题牵头单位应为国内机床制造企业(为鼓励功能部件的专业化与市场化发展,不接收集团内部自行配套的用户-制造方组合的申报),在上述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队伍和技术基础。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提出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申报;牵头申报与参与单位均应提供单位前期开展可靠性工作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数控机床专项申报年度课题单位应具备的可靠性研究基本条件)。原则上申报课题的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支持具备前期良好合作基础的“产学研用”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可提交在本课题研究领域与牵头单位前期合作研究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最近三年内配套国产中高档数控刀架的应用情况报告。

  

课题57 高速精密机械主轴单元系列产品开发与批量应用示范


  1、研究目标

  针对市场需求量大的中高档数控机床用高速精密主轴,开展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系列化产品,完善试验测试条件,建立完整的高速、精密机械主轴研发和配套能力,实现系列化主轴产品与数控机床的批量配套应用。

  2、主要考核指标

  (1)开发至少五种规格的高速精密主轴:最高转速大于10000rpm,回转精度小于0.003mm,功率大于15 kw,扭矩大于70 nm,刚度大于1100 n/µm,mtbf大于2500小时。

  (2)开发至少三种规格的大功率高速、精密主轴:最高转速大于8000rpm,回转精度小于0.003mm,功率大于30 kw,最大扭矩不小于1500nm,刚度不小于1400 n/µm。

  (3)实现批量稳定生产,与5000台中高档数控机床实现配套。

  (4)建立系列化主轴单元性能、可靠性等测试与试验平台;所研制的主轴在交付用户使用前,选择其中的20台,在主轴制造企业处进行5000小时以上模拟实际工况运行试验,并编写试验报告。

  (5)课题牵头单位应对投入实际使用的每一台(套)机床、主轴的运行故障予以记录,并形成故障统计和分析报告。

  (6)满足用户使用要求,所有配套国产主轴的机床在用户处实际应用一年以上方可申请验收。

  (7)形成5项以上技术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5项以上发明专利。

  (8)课题牵头单位建立起不少于15人的专职研发团队和技术合作组织,新增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20人以上。

  3、研究内容

  系列化机械主轴设计与结构优化,主轴润滑及密封系统设计,主轴动静态性能测试方法,可靠性技术与试验;主轴关键工序加工工艺规范,切削性能试验及应用工艺技术,主轴精密装配与试验。

  4、实施期限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5、课题设置及经费要求

  拟支持1项课题研究;中央财政经费主要用于产品关键技术研究、性能测试与工艺技术研究,完善相关测试试验条件;自筹与地方配套资金合计数与中央财政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2:1,其中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经费的20%。

  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方式:前补助。

  6、申报条件

  课题牵头单位应为国内机床制造企业(为鼓励功能部件的专业化与市场化发展,不接收集团内部自行配套的用户-制造方组合的申报),在上述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队伍和技术基础。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提出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申报;牵头申报与参与单位均应提供单位前期开展可靠性工作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数控机床专项申报年度课题单位应具备的可靠性研究基本条件)。原则上申报课题的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支持具备前期良好合作基础的“产学研用”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可提交在本课题研究领域与牵头单位前期合作研究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最近三年内配套国产主轴的应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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