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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其中,各类产品申报材料要求: 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类数控机床主机产品:报告1必须提供,后4类报告中应至少提交两份报告,可选择两类方式提交报告,第一种为2、3选一,4、5选一,提交两份报告;第二种为提交4、5两份报告。合计至少提供3份报告。 其他数控机床主机产品、数控系统产品、功能部件产品:报告1必须提供,同时在报告3、4、5中选择提交两份报告。合计至少提供3份报告。 其他产品类:报告1必须提供。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单位所开展的可靠性工作总结报告 三年内(2009年1月至申报截止期)本单位所开展的可靠性工作的总结报告,包括可靠性设计和分析、可靠性保障体系建设、外购外协件的可靠性控制、制造一致性控制、早期故障消除等内容。 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控机床主机mtbf检测报告 三年内(2009年1月至申报截止期)所完成的数控机床主机mtbf检测报告(主机mtbf须达到900小时以上)。 3、第三方研究机构(高校、研究所等)为企业典型产品开展故障采集后形成的统计、分析报告 三年内(2009年1月至申报截止期)所开展的产品故障统计分析报告,包括产品在用户的使用情况、主要故障记录、故障的分析和处理,20台(套)各运行一年以上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计算该类产品的mtbf。 报告中所统计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系列产品,如专项前期安排过类似产品研究,则所统计的产品技术指标应接近于专项前期任务安排指标,不接收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如非数控产品、简易(经济型)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的分析报告。 4、企业自身开展的典型产品可靠性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三年内(2009年1月至申报截止期)所开展的可靠性试验工作总结,包括试验台的搭建、试验规范的建立、主要产品的试验过程、试验记录、试验结果分析和处理报告、试验设备及试验过程必要照片或视频等内容。 其中不同类型产品需提供的可靠性试验工作的最低要求:数控机床主机5台各运行500小时以上,数控系统5台各2000小时,丝杠5根各500小时,导轨5套各500小时以上,刀库5台各10万次以上,刀架5台各10万次,转台(加冷却液)2台各500小时。 报告中所提到的试验产品技术指标应接近于专项前期任务安排指标,不接收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如非数控产品、简易(经济型)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的分析报告。 5、企业自身所开展的典型产品在用户处的质量故障统计报告 三年内(2009年1月至申报截止期)所开展的产品故障统计分析报告,包括产品在用户的使用情况、主要故障记录、故障的分析和处理,20台(套)各运行一年以上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计算该类产品的mtbf。 报告中所统计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系列产品,如专项前期安排过类似产品研究,则所统计的产品技术指标应接近于专项前期任务安排指标,不接收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如非数控产品、简易(经济型)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的分析报告。 二、可靠性申报材料在课题评审指标体系中的考虑 1、所有课题均要求提供可靠性相关申报材料。可靠性申报材料在课题评审中占20%权重。 2、考虑到申报和评审时间较短,为鼓励各申报单位积极开展可靠性试验、统计工作,提交真实的试验、统计数据,本次申报评审中不将可靠性试验、统计得出的具体数据作为衡量标准,而仅仅考核材料的完整性与分析报告水平。在课题评审时设立两档标准: 按要求提供了全部申报材料,内容齐全、数据完整、分析到位的,20分。 按要求提供了申报材料,但内容不够齐全、数据不够完整、分析方法有较明显问题的,10分。 3、在评审后,专项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单位提交的可靠性申报材料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可靠性申报材料造假,将取消该单位申报、承担数控机床专项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专项在今后年度课题申报中对于可靠性申报材料的考虑 1、专项在2013年度课题申报中,试点启动可靠性申报条件要求的目的在于引导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行业企业主动开展可靠性试验、可靠性统计工作,从而推动行业各类产品可靠性水平的普遍提升。 2、由于2013年课题申报的时间有限,本次提出的可靠性试验(统计)的台份数、试验(统计)周期都较短,试验(统计)报告完成时间也放宽至三年内,即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期时间内完成试验(统计)工作,即可满足申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