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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不属于专职无线电人员的职位; 5.同一艘船舶持有特免证明的船员,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提交材料:1.《船员特免证明申请表》; 2.签发对象的有效适任证书复印件; 3.签发对象的海员证复印件; 4.签发对象的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特免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许可) 实施机关:××海事局 受理部门: 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长或者驾驶员任职资格证书; 2.在其所持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对应等级的船舶航行申考航线上的见习资历不少于6个月或10个单航次; 3.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船舶仅航行于适用海上航行规则的内河航区的,可以免予考试和评估。 提交材料:1.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申请表》; 2. 《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3.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4.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申请换证); 5. 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 《海员体格检查表》; 7. 其它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船员考试发证通知单、成绩通知书、遗失公告或毁损报告等); 8.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理论考试费100元/人,实操考试费100元/人,补考减半。 二、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许可) 实施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受理部门: 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聘用船员的公司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1.持有中国政府承认的、由《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签发的船员任职资格证书; 2.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交通部有关船员适任资格和培训的要求; 3.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过相应的适任培训; 5.服务资历、适任表现和安全记录符合交通部的规定; 6.船员用人单位有明确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7.符合交通部关于在中国籍船舶上任用外国籍船员的规定。 已经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的外国籍船员拟在中国籍船上任职的,仅需符合第5至7项规定的条件。 提交材料:1.《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申请表》; 2.中国政府承认的经修正的《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签发的有效适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表明申请人符合经修正的《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有关要求和该缔约国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海员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6.表明外国籍船员与申请人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 7.其它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培训证明、考试评估合格证明等); 8.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中国政府承认另一缔约国签发的适任证书的签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海员出境证书核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签发(许可) 实施机关:××海事局 受理部门: 受理岗位: 申 请 人:具有海员证申办资格的单位 具备条件:1.年满18周岁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