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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1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4页 中国海事局关于深化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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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申请人(公章): 日期:
  
  船舶保安核验(审核)申请书
  
  
  
  为取得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X-2章和ISPS规则要求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申请派审核员对下述船舶进行核验(审核),并支付核验(审核)费及因核验(审核)发生的有关差旅费等费用。
  
  
  
  
  
  船名
  
  
  
  登记号
  
  
  
  船舶呼号
  
  
  
  
  
  船舶类型
  
  
  
  船籍港
  
  
  
  总吨位
  
  
  
  
  
  审核种类
  
  初次审核 □中间审核 □换证审核 □
  
  附加审核 □临时审核 □
  
  
  
  停泊地点
  
  
  
  预约审核日期
  
  
  
  
  
  船舶所属
  
  管理公司
  
  公司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固定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船舶保安计划审批机构
  
  
  
  审批号
  
  
  
  
  
  涉及船舶保安方面的港口国控制情况:
  
  
  
  
  
  
  
  
  
  
  
  
  
  
  
  保安体系文件变动情况:
  
  
  
  
  
  
  
  
  
  
  
  备注:
  
  
  
  
  
  
  
  申请人(公章): 日期:
  
  
  
  船舶保安证书核发申请书
  
  
  
  为取得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X-2章和ISPS规则要求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申请核发证书。
  
  
  
  
  
  船名
  
  
  
  登记号
  
  
  
  船舶呼号
  
  
  
  
  
  船舶类型
  
  
  
  船籍港
  
  
  
  总吨位
  
  
  
  
  
  申请种类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
  
  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
  
  
  
  停泊地点
  
  
  
  
  
  船舶所属
  
  管理公司
  
  公司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固定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船舶保安计划审批机构
  
  
  
  
  
  涉及船舶保安方面的港口国控制情况:
  
  
  
  
  
  保安体系文件变动情况:
  
  
  
  
  
  提交材料:
  
  1、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
  
  ①经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和核验报告及复印件□
  
  ②船舶国籍证书和《连续概要记录》及复印件□
  
  ③船舶配备的保安员证书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⑤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
  
  ①船舶保安评估报告及复印件□
  
  ②船舶保安计划□
  
  ③演练、演习和内部审核计划□
  
  ④保安核验工作计划□
  
  ⑤船舶配备的保安员证书及复印件□
  
  ⑥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申请人(公章): 日期: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表
  
  
  
  
  
  :
  
  我公司轮已按照《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准备完毕,现申请《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及申请
  
  
  
  船名(汉字):(汉语拼音):
  
  船舶呼号: 船籍港:
  
  IMO编号:船舶类型:
  
  建造型号和船体编号:
  
  基地港: 至避难处所的最大距离:
  
  最坏设想条件:
  
  
  
  其他营运限制:
  
  
  
  营运航区或航线:
  
  
  
  交验证书及资料
  
  
  
  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船舶检验证书及其复印件□
  
  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及其复印件□
  
  船舶保安证书其复印件□
  
  船舶操作手册、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培训手册□
  
  航线运行手册□
  
  船舶操作使用说明书□
  
  拟定的船员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
  
  一年来船舶运营情况及说明□
  
  任何更新的手册内容和航班表复印件□
  
  夜航设备产品证书/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船员值班安排的复印件□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其他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现申请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办人 联系电话
  
  船舶名称 船籍港呼号 总吨
  
  船舶种类 主机功率航区 海区
  
  救生设备最大额定人数 机舱自动化程度
  
  GMDSS设备情况
  
  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经营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最低配员如何适用相应标准的陈述(包括船舶航程、连续航行时间。是否昼夜航行。GMDSS通用操作员的配备及对要求减免配员的特殊说明,建议的配员方案):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1)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
  
  (2)轮机入级证书及其复印件 □
  
  (3)船体入级证书及其复印件 □
  
  (4)无线电安全证书及其复印件 □
  
  (5)设备安全证书及其复印件 □
  
  (6)乘客定额证书及其复印件 □
  
  (7)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 □
  
  (8)配员减免申请 □
  
  (9)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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