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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安监党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4页 中共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通知

[接上页]

  (二)未申请即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50%以上80%以下的罚款。
  
  四、违法行为描述:事故发生单位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法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实施标准:按以下标准处罚:
  
  (一)谎报事故,未贻误事故抢救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
  
  1、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1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10万元以上13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30万元以上16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6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谎报事故,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其中:
  
  1、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00万元以上2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30万元以上29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90万元以上38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8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第2次及以上谎报事故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
  
  1、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00万元以上3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20万元以上36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60万元以上4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42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瞒报事故在6 个月以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
  
  1、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00万元以上2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30万元以上29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90万元以上38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8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瞒报事故在6个月以上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
  
  1、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00万元以上3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20万元以上36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360万元以上4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42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法行为描述:事故发生单位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法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实施标准:按以下标准处罚:
  
  (一)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未贻误事故抢救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
  
  1、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1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70%的罚款。
  
  2、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10万元以上1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70%至80%的罚款。
  
  3、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30万元以上1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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