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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安监党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5页 中共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通知

[接上页]

  (三) 组织本处室人员学习政治理论、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提高人员素质;
  
  (四) 研究处室年度工作要点、阶段工作计划等;
  
  (五)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中涉及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审批许可等事宜,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等需要处务会专题研究行权事项;
  
  (六) 研究决定上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及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局党组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事宜;
  
  (七) 通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不需要在处务会上专题研究的其它行权事项;
  
  (八) 听取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或研究专项工作并作出决定;
  
  (九) 研究人员分工及工作变动、考核、奖惩等有关事项;
  
  (十) 其他需要处务会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处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 处务会由处室全体人员参加,处室人员不足三分之二时,原则上不召开处务会,如遇特殊情况,须召开处务会的应将会议议题通知未参加人员并征求意见。
  
  第五条 处务会议题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出,由处长确定。需决定的事项应于会前1天通知并送达参会人员;需协调沟通的事项应于会前3天进行沟通。
  
  第六条 处务会实行处长负责制。在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处长作出最后决定。受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的会议,一般由副处长作出最后决定;重要事项需事先请示处长后决定。
  
  第七条 与处务会议题有关的处长、副处长或具体承办人,应当对讨论研究的事项预作准备,并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向会议汇报,回答有关问题。
  
  第八条 参加处务会的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处长或受处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处长请假。
  
  第九条 处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处务会决定,不得擅自改变。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提交处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第十条 处务会记录要详实。会议记录的项目要求:1、会议名称;2、会议时间、地点;3、会议议题;4、会议主持人;5、出(列、缺)席会议人员姓名,并注明缺席事由;6、会议记录人;7、会议讨论发言记录,要记录每位与会人员发言,及不同意见与争论;8、会议决议及通过决议的情况。9、会议记录最后要经出席会议人员签名确认。
  
  会议记录本要进行编目,注明启用和截止日期,归档保存备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科技兴安”战略作用,依靠专家的专业知识、专业特长和经验,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项目立项与决策等内容,作出客观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价,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保证安全监管决策决议公平、公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家队伍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一支多专业、跨部门的高级技术人员队伍,其成员从有关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中聘任。
  
  第三条 专家聘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
  
  (二)坚持科学态度,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三)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达到较高水平;
  
  (四)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
  
  (五)能够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隐患评估、危险源认定等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专家工作会议;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涉煤专家不超过55周岁,其它专家不超过60周岁,特需专家不超过65周岁,能积极参与专家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专家聘任程序:
  
  (一)中省直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推荐;
  
  (二)填写“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三)省安全监管局有关处室提出与本处工作职责相关
  
  的拟聘专家名单,由规划科技处初审后,报请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后,颁发安全生产专家聘书和证书;
  
  (四)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特需专家,经主管局长批准,可直接聘任。
  
  第五条 专家主要任务是参加省内组织的重特大事故调查、隐患评估、危险源认定、“三同时”审查以及安全技术咨询工作,参加省政府组织的督查,参加省政府安委会及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专项检查,适时到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解决涉安难题并巡回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为政府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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